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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女大学生被刺20余刀身亡 凶手4天杀1人强奸1人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399次 时间:2015-12-13

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于海龙被依法押解回三亚通讯员

  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于海龙被依法押解回三亚

  南海网三亚12月11日消息(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沙晓峰) 12月11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去年3月在三亚市故意杀害一人、强奸一人的罪犯于海龙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在安排其与亲属会见后,执行死刑。

  罪犯于海龙,男,汉族,1982年10月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肇东市,高中文化,劳务人员。2014年3月12日10时50分许,于海龙在三亚市某音乐工作室,因挪动钢琴与女教师于某某(被害人,殁年24岁)发生冲突,遂持刀捅刺于雅馨颈部、肩部、背部、腹部多刀,致于雅馨颈部大血管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2014年3月9日16时许,于海龙到三亚市某街舞工作室,将前台工作人员吉某某(被害人,女,时年21岁)诱骗进该工作室厕所,采取持刀威胁、划伤脸部的手段将吉某某奸淫。

  罪犯于海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予以并罚。故意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于海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海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于海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执行死刑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告知罪犯于海龙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并通知其父亲。于海龙父亲因身体原因不能前来会见,委托他人前来会见。会见后,该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向罪犯于海龙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并将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此前报道:三亚女大学生被刺20余刀身亡 凶手4天杀1人强奸1人

  南海网三亚3月20日消息(三亚新闻网记者 马伟元 通讯员 罗佳)3月20日,记者在三亚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今年3月12日,三亚市解放四路一公寓内一名女大学生被残忍的捅了20多刀后致命,凶手作案后潜逃。经警方调查,该起案件与今年3月9日一名女子被强奸案属同一人所为。为了侦破案件,三亚警方辗转琼海、海口、广州等地,最终于15日凌晨在湖南岳阳将乘车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于某龙抓获。于某龙对于四天内强奸1人杀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女大学生公寓内被捅20多刀致命

  据介绍,3月12日15时许,三亚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解放四路某公寓501室有人倒地不起,地面有大量血迹。接到报警后,公安局民警抵达现场,发现伤者已死亡。随后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侦破此案件。

  经警方初步调查,死者于某(女,河北唐山人)为三亚某高校大四学生,生前在案发地作兼职钢琴老师,社会关系较为简单。同时,现场位于公寓楼内,日常人员进出较频繁,周围群众未能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法医检验,死者尸体有20余处刀伤,为失血过多死亡。

  凶手曾于4天前强奸另1名女子

  经过对女大学生被杀一案的相关线索进行分析后,警方发现该案与三亚市3月9日发生在创业大厦的吉某被强奸案有相似之处,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是持刀威胁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

  专案组通过对两宗案件的监控进一步查看,并对提取的生物检材作进行DNA比对,发现一名形体特征相同的男子出现在“3.9”吉某被强奸案和“3.12”命案两个现场,同时DNA检验结果也显示两宗案件为同一人所为。

  警方锁定凶手进行网上追逃

  警方立即将两宗案件并案侦查,并通过信息系统获取犯罪嫌疑人姓于,为黑龙江肇东人等部分身份信息。3月13日凌晨1时许,办案人员通过信息比对,发现于某龙(男,32岁,黑龙江肇东人)有重大嫌疑。

  专案组立即组织“3.9”强奸案受害人和“3.12”命案关系人对该嫌疑人进行辨认,同时通过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1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于某龙身份得到确认,专案组立即并对其活动轨迹进行分析,展开布控抓捕,并连夜对其网上追逃。

  跨省缉凶成功两起案件告破

  通过相关技术手段,专案组迅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于某龙的生活重要联系人,并获悉他有可能已逃往琼海市或海口市。专案组立即安排两路民警奔赴琼海市、海口市实施围堵抓捕。

  13日晚21时许,有线索获悉于某龙已逃匿到广州市。追捕民警于14日凌晨1时抵达广州。14日20时50分,警方获得重要消息,于某龙已从广州乘大巴车经京港澳高速北上,目前正在湖南地界。获取这一情报后,专案组相关领导立即协调广东、湖南、湖北三省警方协查布控,同时安排人员利用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等渠道,研究于某龙具体逃跑路线,便于兄弟省份警方协助抓捕。

  3月15日凌晨3时20分许,在湖南岳阳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于某龙乘坐的大巴车途径G4高速公路临湘收费站时,被抓捕人员成功拦截并将其抓获。3月16日,犯罪嫌疑人于某龙被依法押解回三亚。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龙对其今年3月12日11时许,在市解放四路某公寓501室持刀将于某杀害的犯罪事实和3月9日16时许,在市创业大厦某房间内持刀将被害人吉某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龙已被河西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