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生日,朋友聚会,本应欢欢喜喜。可是,6名90后男子竟在酒后肆意滋事,为了取乐找人打架,最终将一名无辜路人殴打、捅刺致死。昨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
生日聚会后找人打架
21岁的马全得在合肥经开区打工,他和老乡马占福认识了来自金寨县的高健、马某、冯江、杜方钊。
6月10日,马全得过生日,邀请马占福、高健、马某、冯江、杜方钊等人一起吃饭。生日宴上,他收到一份别样的礼物:一把刀具。这顿饭吃得很开心,一桌人喝了三箱啤酒,马全得一人喝了十三四瓶。饭后,马全得等6人将另外几人送回住处,他们在外继续玩耍。
公诉机关指控,几人沿青龙潭路行至滨湖家园小区东门附近,马全得提议找人打架,其他人同意。马全得安排高健在人行道上寻找目标,其他人隐蔽于路边小树丛中。
陌生人惨遭围殴致死
公诉机关指控,6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黄某某和何某某行至滨湖家园小区东门附近,高健上前故意碰撞并殴打何某某,黄某某见状与高健发生厮打。马全得、马占福、马某、冯江、杜方钊从路边冲出,对黄某某进行围殴。
马全得拿出那把作为生日礼物的刀具,持刀朝黄某某腹部捅刺数刀,然后追赶何某某。马占福、高健、马某、杜方钊、冯江等人则持竹棍、弹簧刀、树枝等物或用拳脚,对黄某某实施殴打,致黄某某倒地不动。马全得追赶何某某未果后返回,再次双手持刀捅刺黄某某数刀。随后6人逃离现场,黄某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黄某某系被捅击左下腹左侧骼总动脉破裂导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嫌凶中最大的仅21岁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6名男子都是90后,最大的21周岁,马某案发时还不满18周岁。
庭审中,死者亲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法庭从严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请求判处他们赔偿133万余元。第一被告人马全得称,他并不想杀害黄某某,可酒喝得太多,最终酿下大错,“我认罪悔罪!”
因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