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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jl.122.gov.cn预选车号牌 驾考预约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42154次 时间:2015-12-28
 吉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jl.122.gov.cn/预选车号牌、驾考预约 12月1日,吉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在长春、辽源、延边三个地区上线试运行。平台上线后,将暂时开通预选机动车号牌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十二项功能,更多网上功能将逐步增加。下一步全省其他地区也将适时启动该平台。
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网上办


该平台上线运行后,将会把我省各地区原有的“网上车管所”进行合并,将各地网络平台整合到统一的平台里。其中,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开通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者可在网上选择处理,就不用去交管窗口开具罚单了,直接去银行缴纳罚款即可。但对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不选择网上处理,仍需去窗口单位进行行政复议。


使用平台必须先注册


平台的网站域名为http:// jl.122.gov.cn。交管部门将利用该平台,采用网页及短信方式,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交管动态、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以及交通管理信息查询、告知、业务预约、管理、办理等便民服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大家,该平台12月1日零时正式上线,届时广大群众可以登录网址访问该平台。使用该平台办理业务,必须先进行注册。


提醒:及时更新手机号码


交警总队指出,目前我省相当部分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留存的手机号码不准确,因多种原因变成虚号,致使此类用户在使用该平台办理业务时无法收到验证信息,影响业务办理,也无法收到交警部门免费推送的服务信息。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尽快及时更新手机号码。


注:长春、辽源、延边三个地区的交通管理服务网点地址及办理业务项目,请见新文化网(www. xwh.cn)。


哪些人可以注册?


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其中个人用户包括车主或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学员、新车车主。单位用户包括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院、学校、物流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机关。


如何进行注册?


包括网上注册(网签)和窗口注册(面签)两种,个人用户可以选择网上注册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注册。单位用户只能选择窗口注册。


特别提醒:


用户注册后,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会向用户的注册手机发送含有用户名和密码内容的提示短信。为确保内外网数据安全,在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和公安网交管业务系统之间进行多次信息验证、数据处理和传输转递,提示信息不能实时送达,用户通常会在一小时左右收到注册成功提示信息。用户在办理其他业务时也会出现同样的现象,希望大家理解。


平台上线后,全省各地的交通参与者都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注册,除长春、辽源、延边外,其他地区用户只能注册,暂时不能办理业务。


看看这些功能如何操作


A 机动车业务共三项


1.预选机动车号牌


适宜人群:新车车主用户(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均可)。


办理流程:互联网注册用户登录吉林省交通安全管理互联网平台,依次选择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预选机动车号牌在线办理。


注意事项: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本人手机号码、身份证,暂住人员需要准备好暂住证,在选号过程中需要输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和手机短信验证码以及身份证明信息。


办理时限:用户从开始阅读须知到确认号牌的过程须在60秒至60分钟内完成。


选号方式: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虚拟键盘自行编排号牌号码(自编自选式)选号,也可以在系统提供的5个号牌号码中选取1个(五选一式)。采用自编自选方式选号,用户每天最多可以编排20个号码进行验证是否可用,每天最多可以验证成功3次,每次验证成功系统将锁定3分钟。采用五选一方式选取号牌号码,用户可以为每一辆车选取10次号牌号码,每次有5个号码供选择,选择成功后,系统将暂时锁定3分钟。两种选号方式均通过手机短信确认号牌。


办理要求:一是一次可以办理一辆机动车的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预选成功并办理完毕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后,方可办理预选另一辆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二是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时填写的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所有人名称、手机号码等信息应与用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三是用户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逾期未办理或违反上条规定的,取消机动车所选号牌号码,两年内不得再次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四是用户打印预选机动车号牌凭证。


注意事项:新车车主用户注册成功后24小时内未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或已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但3个工作日内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用户账号。


办理地点:辖区内车管所、交通管理服务站。


牌证领取要求:用户可以选择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领取号牌号码。


2.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


适宜人群:在4S店购买新车的车主。


办理流程:第一步提交办理临


时号牌所需资料;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第三步领取临时号牌。


号牌属性: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当日办结。


临时号牌有效期: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由交警支队确定。


办理地点:支队授权具备核发临时号牌资格的4S店。


3.变更车主联系方式


适宜人群:网上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用户。


办理要求:一是本业务只受理机动车所有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的变更,其他信息变更请到相应业务窗口办理。二是申请成功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更新变更内容。


办理流程: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变更联系方式业务功能办理。


注意事项: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B 驾驶证业务共八项


1.考试预约


适宜人群:初次申领或申请增驾C2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的互联网注册个人用户(新车车主用户除外)。


考试预约范围: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办理流程:互联网个人用户登录互联网后,依次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要求:一是预约的考试日期应在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二是申请人预约成功后,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在预约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三是如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此次考试成绩将会判定为不及格。


办理地点:支队授权的社会化考场或车管所。


2.取消考试预约


适宜人群:初次申领或申请增驾C2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的互联网注册个人用户(新车车主用户除外)。


取消考试预约范围: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办理流程:第一步: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取消预约业务功能办理。第二步:依次选择取消科目、确认提交、完成提交。


办理要求:一是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在本平台预约后,因故需取消预约的,须在申请的考试计划截止前提出。二是预约成功后,如因故无法参加考试,请至少提前1天到车管所取消考试。三是到车管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时,须本人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支队授权的社会化考场或车管所。


3.驾驶人体检


适宜人群:所有学员及驾驶人。


业务类型:办理初学体检、增驾体检、期满、超龄换证体检、60周岁以上驾驶人体检、C5驾驶人体检。


办理流程:医院用户在互联网平台登录后,选择医院体检功能采集体检信息打印体检回执。


办理要求:一是医院办理初学、增驾体检的,只限于本地学员;二是医院办理期满、超龄换证体检的,60周岁以上驾驶人体检的,不局限于本地驾驶人,可以是全国范围内驾驶人;三是医院办理C5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只限于本省范围内驾驶人。


注意事项:除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外,申请人需领取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办理地点:支队授权的体检医院。


4.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适宜人群:办理初次申领、转入、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恢复驾驶资格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型的人员,以及60周岁以上驾驶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驶人。


办理流程:医院用户在互联网平台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功能办理采集体检信息打印体检回执。


办理要求:一是办理驾驶证申领、转入和恢复驾驶资格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应当在驾驶证核发地体检医院申请办理。二是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应当在省级授权的体检医院申请办理。三是办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以及60周岁以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在任意地体检医院申请办理。四是办理60周岁以上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驾驶证状态不得出现如下情形:注销、吊销、撤销、锁定、注销可恢复。


办理地点:支队授权的体检医院。


5.变更联系方式


适宜人群:网上注册的机动车驾驶人及学员用户。


办理流程: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变更联系方式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要求:一是本业务只受理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的信息变更,其他信息的变更请到相应业务窗口办理。二是申请成功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更新变更内容。


6.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适宜人群:对6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因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


办理流程: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打印回执(网页自行下载或到车管所窗口打印)。


办理要求:一是申请人应确认身份证明在有效期限满内且信息未发生变化。二是驾驶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暂扣、注销、注销可恢复、吊销、撤销或者锁定、停止使用、记满12分情形的,不得办理延期业务。三是办理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应当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四是该驾驶证不存在互联网在办业务。五是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延期事由证明电子影像清晰可见。六是延期期限自应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请在提示日期前换证。


7.延期审验


适宜人群: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主要针对B型以上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其他准驾车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办理流程: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审验打印回执(网页自行下载或到车管所窗口打印)。


办理要求:一是申请人应确认身份证明在有效期限满内且信息未发生变化。二是驾驶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暂扣、注销、注销可恢复、吊销、撤销或者锁定、停止使用、记满12分情形的,不得办理延期业务。三是办理延期审验业务应当在审验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四是该驾驶证不存在互联网在办业务。五是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延期事由证明电子影像清晰可见。六是延期期限自应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请在提示日期前换证。


8.期满换证


适宜人群:所有网上注册的机动车驾驶人。


办理流程:第一步,医院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第二步,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点击驾驶证业务期满换证业务功能办理;第三步,领取驾驶证(邮寄或自取)。




办理要求:一是申请人应确认身份证明在有效期限内且信息未发生变化。二是申请人应确认所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三是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并合格,所持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需要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合格。四是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五是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可通过本平台继续申请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