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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知道女友去了对她垂涎三尺的胖子那里,可我没有阻拦她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1103次 时间:2016-01-09

半年前我的装饰设计公司来了一批实习生,沈海乔是其中最笨的一个,就连CAD这种软件都用不利索。可她也是最漂亮的一个,她长着一张狐狸的脸,眼神会放电。

我比她年长五六岁,我有各式各样的女朋友,她们分布在这城市的各个角落,却谁也抓不住我。所以沈海乔在一个深夜给我电话,说她被室友反锁在浴室了,让我去解救她,我忍不住就在电话这头笑了。

沈海乔再老道,也不过是个小丫头,她住的公司宿舍,是我每月800块租下来的旧房子,所以那个浴室,从来就锁不上,作为老板,我怎会不清楚。

我一脚踢开了那道形同虚设的浴室门,沈海乔身上裹了一条大毛巾,扑进了我怀里。

天亮后我醒了,沈海乔已经穿好了衣服。

这种玻璃般通透的少女麻烦就在于,她们和谁上了床就会爱上谁,所以我必须要申明点什么。我说,海乔,昨晚的事实在对不起,希望你原谅我。

我没想到沈海乔一点受伤的表情都没有,她淡淡地说,你不用担心,从今天起,我会消失。

沈海乔离开后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我的竞争对手柯大伟在电话里态度强硬地要求我退出一个竞标项目,那个项目我跟了差不多两年,如果成功拿下,我可以让自己公司的规模和实力提升不止一个档次,柯大伟凭什么要求我在胜利在望的时候退出?

柯大伟却说,就凭你强暴我女朋友。我手上有你的体液和录像做证据,如果不退出,就等着吃官司吧。

这天沈海乔穿着紧窄的一步裙,我看着她穿过小区大门,上楼,某扇门吱呀一声打开,又关上。我站在楼下,抽一支烟,安静地等着她。

沈海乔的踪迹,是我托阿毛找到的,阿毛是个小偷,在我还没有开公司当老板的时候,曾在公交车上被他偷走了钱包,可是他拿走了钱,却把证件通过包里的名片给我寄了回来。我喜欢盗亦有道的人,所以我和阿毛成了朋友,我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朋友,柯大伟之所以敢算计我,是因为他对我缺乏了解。

不过五分钟,沈海乔就出来了,她是跌跌撞撞地冲出来的,头发散了,高跟鞋拎在手上。在她前面,柯大伟在急速走向汽车,沈海乔像个神经病一样冲上去,扭着他不放。柯大伟在挣扎,沈海乔也在挣扎,夜色里,两个人像在演一部无声的黑白片,直到柯大伟一把将沈海乔推倒,然后钻进汽车开走了。

沈海乔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慢慢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来,然后她哭了,用手遮住眼睛,不敢与我对视。

柯大伟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时,刹车失了灵,一头撞上护栏,汽车报了废,而他则断了一条腿。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沈海乔时,她的脸色在灯光下震了震,然后问一句,你干的?

不是我干的,而是阿毛干的,他有一帮子喜欢动手脚的兄弟。

沈海乔伸手抱住我,她说,别为我做任何事,我已经不爱他了,我爱你。

其实沈海乔想太多了,我并没有为她做任何事,我的仇是针对柯大伟的,他让我蒙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这个仇,与沈海乔爱不爱我无关。

看见沈海乔和张胖子单独在皇家假日酒店吃饭时,我的吃惊多过愤怒。

张胖子是我最近捧着的财神爷,因为我要从他身上拿到近8000平米的装修项目。可是沈海乔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要求她出去攻关,我和柯大伟不一样,我不吃女人挣来的饭。

当沈海乔回来时,看到她的衣服包包被我从衣柜里清出来,扔得满地都是。

我想把沈海乔赶出门,沈海乔拼命抱住沙发扶手,我拼命抱住她的腰往后拖,这场面如果被第三人看到,肯定滑稽极了,所以沈海乔扑哧一声就笑了,她一笑我顿时没有了力气。我说,沈海乔你害死我了,你害得我多么惨。

沈海乔说我知道,我用一生补偿你还不行么?

我说放屁,你再敢对那胖子放电我就掐死你。

没想到阿毛在柯大伟面前供出了我,有时候盗亦有道这四个字,要看谁给的筹码更高。

我今年二十八岁,毕业六年,在这座别人的城市,挣了一辆奥迪,一幢140平米的房子,和无数的女人。我从来就没想过有朝一日会破产,更糟糕的是,会进监狱。

柯大伟最终不肯放过我,他要用我后半生的自由,来祭奠失去的那条腿。

沈海乔在黑暗里抱住我,她的皮肤和嘴唇都是冰冷的,我没有兴趣搭理她,也不愿意她抱着我,她就固执地摸着我的脊梁,将身体紧紧贴在我的后背上。

第二天,沈海乔没有回来,我独自在家做了饭,然后把电视打开,将一桌菜吃了个干净。也许这是我在自己家里吃的最后一顿饭,也许明天早上,警察会敲开我的门,对我出示一张涉嫌蓄意杀人的逮捕证。

沈海乔在凌晨五点回来,她回来时我正坐在客厅抽烟,满地的烟头,把实木地板烙出一圈圈丑陋的烫痕。我说,总得在这屋子里留一点我的痕迹。

沈海乔说,你可以在这屋子里做一切你爱做的事,每天,随时。

沈海乔说,我陪张胖子睡了,所以那张合同签下来了,然后我把它让给了柯大伟,他答应不起诉你了,反正腿已经没了,他不会和钱过不去。

我站起来,冲她声嘶力竭地怒吼,滚!

我似乎重新恢复了以前的生活,一堆的朋友,一堆的女人,就连柯大伟,在一些场合见到我,都淡淡地点个头,好象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这就是男人的江湖,追求的不是你死我活,而是一个相对的平衡。而女人呢,不过是湖中的一串水花,她们在阳光下晃花了人的眼睛,可是转瞬即逝,不留痕迹。

真的不留痕迹吗?至少,我的客厅地板上,那一圈一圈的烫痕是真实的,它们记录了那个夜晚,那个夜晚其实我知道沈海乔去了哪里。我随时都可以冲出门,把她从那个油腻的胖子那里拉回来,不管明天我会被砍头还是坐牢。可是我没有,我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手指狠狠地戳进头发里。

我的心真是很痛很痛,痛到不能呼吸,以前总是嘲笑这么酸的句子,嘲笑这么酸的爱情,现在才知道,嘲笑的人才是白痴。

沈海乔死于一年后的端午节。这一天她去游泳,可是她在2米深的水底脚抽了筋,就再也没有上来。

有人说,因为她在水里时,看到一个男人从面前走过,那个人是她认识的,她在水里扬了一下手,叫了一声男人的名字,可是男人没有听见,然后她就沉下去了。

那天我去新落成的游泳馆谈一笔生意,那里有个超大的桑拿房需要装修,我恍惚听见有谁在背后叫我,但游泳馆里人太多,声太杂,听不真切。

我新交了一个女朋友,她长了一张狐狸脸,眼神会放电,所以我打算和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