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信息发布

温州市小学升初中报名系统122.228.186.58或www.wzer.net/jsrs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3310次 时间:2014-05-09
温州市小学升初中报名系统122.228.186.58www.wzer.net/jsrs  首次启用“温州市小学升初中系统”报名、对温商回归人员与人才子女就学给予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享受“同城同待遇” ……昨天,2014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今年我市继续全面推行义务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根据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鹿城城区初中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名额。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各校招学生要常态分班。今年,市教育局承诺市直公办初中学校实行“零择校”。

网上报名

今年我市首次启用“温州市小学升初中系统” (http://122.228.186.58,下周一8:30后可登录),凡报名对象属鹿城城区户籍且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拥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温州市小升初招生系统”上报名。报名时,家长要认真登记户口、产权证所在地和学生及父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报名后,家长要将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送就读小学审核并在“温州市小升初材料登记表”签字确认。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透露,今年首次启用网上报名登记后,录取结果同样在该系统上查询。登记信息和查询录取结果都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招生录取结果(学生姓名和学号)将于8月10日在各招生学校公布,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家长。同时设立咨询电话88639616,接受家长咨询和监督。

小班化

推进小班化教育,是提升市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市直初高中分设办学后,初中办学条件大幅度提高。同时,市教育局将加大教师流动力度,促进师资进一步均衡,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城区初中优质均衡发展。温州市第三中学、温州市第四中学、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温州市第十九中学等学校办学优势和成果正逐步显现。预计今年城区初中将基本实现小班化教育。

就近统筹

去年,市直初中招生首次将“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区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今年,在此基础上又将仰义街道、七都街道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也纳入统筹安排范围。

在鹿城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不在鹿城城区、父母有产权在鹿城城区,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指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户籍在鹿城城区(含原双屿镇、仰义街道、七都街道部分),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应届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5日。

回归温商子女

为鼓励更多人才在温创业,对规模企业、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和各类人才子女就学优先安排。办有《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我市引进高级人才子女要有父母工作单位与批准其父母调入部门的证明,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须提交市经济合作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

新居民子女

根据规定,非鹿城城区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和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统一调配入学。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小学在鹿城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直接在“温州市小升初招生系统”上报名,在报名时家长要认真登记暂(居)住证、社会保险和学生及父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报名时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持上述材料,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二张,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地点:温州大学育英大礼堂,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15日。

招生方案解读(部分)

●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招生情况如何?

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小学生应届毕业生或在鹿城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

●哪些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公办学校(初中、小学)分配入学?

见义勇为者子女;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就近入学有哪些具体要求?

就近入学是指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

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两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8月31日)。

● 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是否可以就近入学?

答: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

●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小学毕业生,如何报名?

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15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