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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tegd.edu.cn/selfec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598次 时间:2016-06-05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报名须知


一、新生报名应仔细阅读当次最新出版的《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二、新生本人应认真填写报名基本信息,经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应在报名点签名确认,对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新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
四、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增或停考有关专业。对于停考专业,将安排一定时间作为停考过渡期,停考过渡期结束后,停考专业独有的课程不再安排考斯,并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尚未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已取得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按规定继续报考其它专业的课程,选择合适的专业。
报考须知


一、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按专业分课程进行考试。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应考课程。
二、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报考应考课程,一经确认不能更改。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报考,否则,考生本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遵守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凡违反考试规定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须知(2014年下半年起执行)


一、自学考试毕业时间及工作安排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
  6.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5.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省考办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6.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