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派人去一个偏僻的城市出差半个月,是件辛苦的差事,别的同事都不太愿意去,但他爽快地答应了领导的安排,迫不及待地回家收拾行李。妻尚末下班,以前打理行装都是她的事,这次,他等不及地要出门,只好自己亲自动手。算计着提早出门的理由,其实是为了陪另外一个女人。
他打开衣橱,很顺利地找到了自己的衣服。他的衣服都放在最显眼,最顺手的地方,衬衫每件都熨烫挂好了,西装则挂在另外一个柜子里,领带已经配好挂在西装的衣架上,他每天换衣服完全不用操心穿什么,妻子都给他安排得好好的,穿出来总是很精神,虽然快40岁了,一点也不显老气,比同年纪的人比看上去年轻几岁。当别人说起这些时,总要要称赞一番他的妻,但他却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身架子本来就好。
妻的温柔贤良的确就像别人所称赞的那样,她总是能恰到好处地照顾好他的生活,起初几年,他也曾为这种好感动过,甚至想过一辈子也会对她好,但生活在那种舒适里,就像在一弯温水里久了,也就习惯了,以为妻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该得的,不拿她当特别的。结婚10年后,每当饭局上,形形色色的男人都似乎有了所谓的女朋友,他也禁不住动了心思。这对他来说,当然不是难事。
在一次聚会上,他不费很大的功夫就同一个叫蕊的女子生出暧昧的感觉,这让他很有成就感,从几个毛头小伙子里胜出,获得美人芳心,表明他确实很有吸引力。当然,在她生日的时候送出的礼物也相当阔绰。一段时间里,爱情的激情让他觉得自己重回青春,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但妻没有什么缺点能让他提出离婚的,这让他很沮丧,越发不喜欢妻的平淡。
他不费力地把行李收拾好了,关上行李箱那刹那,他还挺得意,他也不是离不开老婆的那种男人,这不都收拾好了。随后又替妻同情,以为把生活照料仔细就算得到一个男人的心了,未免太天真了吧。这样想的时候,他笑了笑,提着行李走出了家门,甚至都没回头看一眼被他迅速关上的家门。
他一路上想像着蕊的高兴劲儿,心情也特别好,晚上他亲自下厨给她做饭,给她放洗澡水,觉得是情人间的一种浪漫的情调。等到他睡觉时,对蕊说总要喝杯牛奶才好睡,蕊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杯酸奶让他将就喝了。她不知道,他最怕冰,一喝就拉肚子,在家里,左边的床头柜上,每天都会有一盒温好的纯牛奶,当然,纯牛奶不会自己跑到床头柜上来,是妻准备的。蕊对他尚不了解。他安慰自己,这需要时间去让她适应他,他有这个信心。
第二天,他临走时,把一件衬衣递给她,说出差回来后,还到这住一晚。蕊接过来时,神情是喜欢的,这又让他涌起一阵的爱意,和这种小女人生活才有意思。
就像他承诺蕊的那样,他又提前了一天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他的习惯是一回家就洗个澡,便叫蕊拿他留在这儿的衬衫。等他洗完澡后,蕊还在翻找他的衬衫,在那琳琅满目的衣柜里,怎么也找不到他的衣服。只好叫他一起找。
他们一起翻遍了衣柜的各个角落,他开始有些恼怒,她的衣柜漂亮而且井井有条,为什么却找不到他唯一一件衬衫。她最后从卧室最角落的一个地方搜了出来,那件用袋子装着的衬衫早被皱巴巴地揉成一团。
两个人面对这件衬衫时都有些尴尬,蕊抱歉地解释说,当时忘了挂衣柜里,结果顺手塞在收纳箱里了,她还不习惯打理男人的衣服。她缠上来,抱着他的脖子撒娇求他原谅,许诺下次不敢了。他没推开她,但却怎么也没高兴起来,笑容有些僵。他忽想起自己的每件衣服都被妻珍视善待,他在蕊这里,却连一件衬衣的位置也没有。他的心里有一种内疚与羞惭弥漫开来,自己活到40岁,竟然成了扔掉西瓜捡芝麻的男人。
当天夜晚,那件皱巴巴的衬衫被他装进行李箱了,他离开了蕊的住处,急急忙忙地赶回家,那么急切。回到家里,为他开门的妻一愣,瞬即开心地笑起来,将他迎进家里,那件皱巴巴的衬衫很快被妻拿了出来,连同其他的换洗衣服,装进了洗衣盆里。他在身后看着,忽然间有了一种感动,妻的身上,淡淡散发出的是家的气息,以前他怎么都没感觉到。
趁着妻去给他放洗澡水的当儿,他去打开衣橱,衣柜内,他所有的衣服温柔整齐地码着,像他离开前的时候一样,这让他心安。这才是他的家与爱的归宿。对于爱情,以前总认为自己需要很多的激情与浪漫才能填满人生,但现在才发现自己在意的仍然是平凡的真爱。当妻出来时,他像很久末归的男人,一把拥抱住了妻,那样用力,那样专注,好像从来没有拥抱过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