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须知
一、为方便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人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我中心开通网上预约申请服务。网上预约申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二、网上预约申请采用实名制,预约人可为房地产登记申请人或相关当事人。
三、您预约申请前,可以点击“办事指南”,根据您的申请业务,了解现场办理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事程序。
四、网上预约申请必须填写《预约申请信息表》。同一房地产同一预约登记业务在一天内不可重复预约。预约成功后无法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请务必于预约日期的前一工作日17:00前取消预约。
五、为保证预约事项准时办理,预约人须在预约日当天携带身份证明或房地产权利证明到受理大厅取号。 取号时间为预约时间段开始前10分钟到结束时间段前10分钟,如预约时间段为10:00-11:00,取号时间为9:50-10:50,提前或逾期将无法取号。
六、特别说明:30天内预约人在累计取消达到3次或失约1次之后的三天内无法再进行网上预约。
七、预约人在预约前,须仔细阅读下表,了解并正确选择所预约业务的办理区域。因预约人未阅知本表导致预约地点选择错误的,须自行承担后果。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预约业务区域分类表 |
||
办理区域 |
业务类型 |
|
大类 |
小类 |
|
分区属地办理业务 1)滨海登记科,罗湖和盐田辖区业务2)第一直属登记科,福田辖区业务 3)第二直属登记科,南山辖区业务 4)宝安登记科,宝安辖区业务 5)龙岗登记科,龙岗辖区横岗、龙岗、 龙城和坪地街道业务 6)龙华登记科,龙华辖区业务 7)布吉登记科,龙岗辖区布吉、南湾、 平湖和坂田街道业务 8)光明登记科,光明辖区业务 9)坪山登记科,坪山和大鹏辖区业务 |
转移登记 |
二级转移登记、三级转移登记、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抵押登记 |
楼花抵押登记、楼花抵押注销登记 |
|
变更及其它登记 |
除 变更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外 的所有变更登记 |
|
全市范围内通办业务 |
抵押登记 |
现楼抵押登记、现楼抵押注销登记 |
变更及其它登记 |
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房地产证》遗失补发登记、《房地产证》破损换证登记、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 |
|
八、预约系统目前支持IE浏览器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