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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控假婚购房:无购房资格者不能单独署名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84次 时间:2016-09-11
自北京出台房屋限购政策以来,通过“假结婚”来获取购房资格的现象被催生。近日,夫妻双方在北京购房时,无购房资质的一方无法在房本上单独署名的网签政策引起媒体关注。新京报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这项政策实际上已执行了一段时间,目前正研究将二手房交易也纳入该举措中。


乱象:为购房铤而走险“假结婚”


2011年2月,北京出台限购令,很多非京籍人士的购房被限制。在此背景下,通过“假结婚”来骗取购房资质的方式出现在北京市场。


2013年,北京市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通过“假结婚”买房的情况依然存在。此前,新京报记者曾在采访中发现,有房产中介收集了一些具有购房资质的京籍人士信息,找到有购房意愿但无购房资格的人之后,帮助双方完成“假结婚”购房的“一条龙”服务:买房后,房本写上无购房资质的一方,之后再离婚,一方赚到了钱,一方则拥有了北京的房产。


一名知情的房产中介曾透露,按照“行情”,无购房资质的一方至少要向另外一方支付10万元,还有个别人由此成为了“专业婚托”。


“这样的方式属于‘铤而走险’。”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所购房屋就属于共同所有,一旦在办理离婚时“婚托”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另一方就要面临巨大损失。


对策:婚姻、房产等8类信息联网联查


为封堵“假结婚”骗取购房资格的现象,自限购政策出台以来,北京市住建委就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购房资格审核,目前已逐渐实现身份、户籍、房产、社保、纳税、婚姻、工作居住证、港澳及外籍家庭等8类信息的联网联查。且在购房资格核验的系统中,一人与不同人员多次结离婚的,系统将启动报警机制。


而且,市住建委还提出,相关经纪机构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否则将给予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在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要求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履行初审的职责,对购房人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查。


进展:正研究升级网签系统


相关部门介绍,按照目前的网签要求,以家庭名义购房的京籍家庭,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可单独获得不动产登记证,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可作为共有权人。如果不具备购房资格人作为买受人且单独所有,将无法生成网签。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假设男方有购房资格,但女方没有,那么房本上将不能只有女方名字,需要写男方一人或者夫妻双方。


新京报记者从一家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在新建商品房市场上,这项政策已经在执行,但二手房方面还未全面执行。


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房产市场限购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对网签系统进行升级,接下来在二手房交易上,也将要求签约人必须是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