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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彩票上瘾骗近480万 包括骗走岳父母236万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76次 时间:2016-09-26

由于沉迷网络彩票,昆明一男子,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和伪造的股东证明书,以项目投资为名,诈骗近480万,其中这名“坑钱女婿”还利用妻子和岳父母的信任,骗取妻子娘家230多万元,而这骗来的巨额钱款竟被他用于购买网络彩票。盘龙区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以“投资”为名骗走岳父母236万

  30岁的曹某某是昆明人,大学毕业后,曾在昆明一家物理技术开发公司工作,2012年底,曹某某从该公司离职了。

  由于沉迷网络彩票,渐渐地,曹某某手中的积蓄被耗尽,经济上也开始捉襟见肘。为了继续购买网络彩票,曹某某开始虚构各种项目,吸引妻子、岳父母以及朋友“投资”。

  曹某某利用自己此前曾在物理技术开发公司的经历,虚构工程项目,并伪造了该公司股东证明书以及公路隧道检测项目合同书,骗取妻子及亲友的信任。

  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间,曹某某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和伪造的股东证明书,以项目投资和认筹股份为名,诈骗得岳父母236万余元。

  在曹某某的骗局中,其妻陈女士也被蒙在鼓里,曹某某以参与做工程的名义骗取了陈女士以本人名义贷款的10万元。

  此外,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间,曹某某利用虚假的工程项目,以项目投资为名,还诈骗盆某38万余元、梁某7万元、钱某54万余元、杨某10余万元、肖某85万余元、徐某2万元、黄某15万元、李某7万元、白某24万余元,共计243万余元。

  用于购买网络彩票挥霍一空

  2015年7月5日,曹某某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新迎派出所投案。因涉嫌犯诈骗罪,7月6日,曹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查,根据该物理技术开发公司出具的证明,曹某某于2012年12月离职,而该公司从未向曹某某的妻子、岳父母发放过《股东证明书》,也从未授权曹某某与任何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

  曹某某交代,他对伪造合同、《股东证明书》,虚构工程项目和认筹股份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涉嫌诈骗罪,盘龙区检察院对曹某某提起公诉,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曹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骗来的巨额钱款用哪儿了?曹某某称,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购买网络彩票了,他也是被网络赌博所害,也是受害人。

  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曹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另外,因陈女士与曹某某系夫妻关系,法院认为该10万元不应当认定为诈骗金额,亦不应归入曹某某岳父陈先生被诈骗的金额中,因此陈先生被诈骗的金额应当认定为236万余元。

  据此,盘龙区法院一审判决,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