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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生深夜离奇“溺亡”警察“别墅办公”拒立案

来源:鹭天龙资讯 浏览:567次 时间: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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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质疑:怀疑“他杀” 尸检鉴定不全面

  鹭天龙资讯11月18日大连讯(特约记者 杨静涛、牟财源) 2016年11月16日, 近日,一学生家长向媒体求助爆料称“三年前,女儿杨晓健就读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在大三结束去实习的第一天夜晚离奇死亡,尸体被一位垂钓老人在距离学校约四公里的星海公园海边发现。事件存在很大疑问,为何公安机关不立案?尸检鉴定更有大问题。”家属怀疑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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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蹊跷未立案

  据杨晓健的父亲杨培银介绍,2013年6月27日凌晨4点30分,杨晓健的尸体在星海湾公园栈桥附近被发现,蹊跷“溺亡”至今已经三年零五个月。杨晓健当年九月应该读大四了,23岁的她在学校担任自强社副社长,是一个品学兼优、性格活泼的女孩。之前一天,杨晓健和大四毕业班的几名同学一同吃散伙饭,同时,她还参加了大三班自强社晚餐。不曾想,这竟然是她花季人生的最后一顿晚餐。当天是她第一天实习,当晚吃饭时心情很好,两桌都敬了酒。她前后还给两个姐姐发信息,说第一天实习上班,心情很高兴。

   “公安机关通过对我女儿手机轨迹跟踪,26日晚10点54分,女儿还在校园,她当晚回到学校并没有进入宿舍。大连理工大学门口均有监控录像,经录像显示,当时我女儿进入学校后,再也没有出大门,那么为何晓健的尸体会出现在离学校四公里的海边?公安机关后来调取了沿途录像,经过查看,根本没有发现我女儿身影,她是如何到达海边?女儿根本不可能是自杀。”杨晓健的父亲杨培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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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培银认为星海湾分局忽视了对其女儿死亡过程的调查。既然所有录像均没有女儿的身影,应当调查当晚有没有车辆进入学校将女儿运走,不能排除她在学校被人伤害后再用车子运到海边。

   2013年7月26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根据法医尸检发出(2013)00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结论是晓健是溺水死亡,不予立案。

  家属请求重新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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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培银对此显然并不认同,他认为该鉴定结论与事实相悖。“我们对尸检存在疑异,因为我女儿身上多处伤痕没能说明或没有被尸检,如:颈部有红色勒痕和手指掐痕,两双漆下平行有鲜红血伤痕,下体出血,右腰有较重伤痕,左手指甲出血,右耳淤青,对于这几点说是死后形成能说通吗?另外,尸检鉴定应该让家属知道死者的死亡时间。”

  杨晓健的叔叔当时在尸检现场,据其言,在对晓健尸检的过程中,法医注意到晓健尸体左手指甲出血,右手指甲有皮层。除此之外,法医还说晓健的下体也有出血。然而,法医在注意到这些情况后,既没有对出血的形成做出结论,也没有对右手指甲的皮层做DNA鉴定。对于这三处可能是生前搏斗或者其他侵害留下的重要痕迹,在鉴定报告中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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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晓健的叔叔还留意到一个不正常的情况。在晓健的尸体鉴定过程中,有人不断给尸检负责人打电话,该负责人关闭了手机。

  但是不久,有身着安保制服、30岁左右的男子来到尸检办公室,将尸检负责人喊出去,交谈约十几分钟。

   “刚刚开始尸检的时候,鉴定人员曾说女儿脖子上的痕迹系掐痕,而且手指甲中有皮屑,应当进行DNA鉴定。但是尸检负责人被找去谈话后,再未提起对女儿手指甲里的皮屑进行DNA鉴定。如果女儿的死亡没有可疑,系自杀,为什么有人多次电话干涉,还亲自到场与负责人交谈,不能让公安机关光明正大的调查?”杨培银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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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死者的家属反映,杨晓健蹊跷“溺亡”后,有同学曾经偷偷找到他,说大连理工大学保卫处分别找有关同学谈话,不准他们和家属接触,不得向死者家属透露杨晓健的情况。联系到尸检现场的“不正常”现象,死者的家属怀疑校方隐瞒有关情况。

  根据死者家属反映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大连理工大学对此未作具体回复说明。

  杨培银告诉记者(全国爆料热线:chinaltlwh@163.com),由于女儿的“溺亡”事情疑点太多,他辗转找到公安部著名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教授,请杨教授帮助分析。杨承勋教授认为,此事确实存在诸多疑点,不能排除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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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 多个部门拒绝采访

  三年来,死者的父亲多次往返信阳和大连,反复奔走于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等单位,申请重新鉴定,以查明23岁女儿的死亡真相。然而,杨晓健的二次尸检鉴定工作至今尚未重启。杨晓健的二次尸检何时能重启?

  记者专程赴大连,联系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要求采访。相关部门称,一定要通过公安部批准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前往分局采访时,只见四处大门紧闭,黑色的金属栅栏,顶部金色的装饰闪闪发光。透过铁门,能看到白墙蓝边,阳光下如别墅洋房般的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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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向分局负责信访的相关人员致电约见,该负责人称,正在开会,不方便见面。另外一位经办杨晓健“溺亡”事件的刑侦负责人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了采访。

   2016年5月3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杨晓健“溺亡”事件。沙河口区检察院政治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爆料热线:chinaltlwh@163.com),他们很同情死者及家属,已经督办此事。但是检察院也有难处,只能督办,不能够强制执行。该负责人还强调,检察院在此事件中没有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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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曾经的打捞现场观察过,并同时走访公园多个工作人员以及现场垂钓爱好者,对方均称不知情,事隔太长了。有位现场被记者采访的阿姨告诉记者,希望公安机关早日破案,还年轻死者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