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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之女李玮玲再发文:跟李显龙的分歧不只是家事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01次 时间:2017-06-16

针对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欧思礼路故居处置的分歧,李光耀女儿李玮玲15日凌晨第二度发言。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15日报道,李玮玲在脸谱称,“如果这只不过是一件家事,我们就不会把它公开”。


李玮玲(61岁,右)和弟弟李显扬(59岁)。


李玮玲(61岁)和弟弟李显扬(59岁)14日凌晨发出联名公开信,指兄长、新加坡现总理李显龙(65岁)执意违背父亲遗愿想保留故居为自己争取政治资本。

目前与家人在国外度假的李显龙随后发表声明否认这些指责,并对弟弟和妹妹选择公开家中纠纷的做法感到非常失望。

李玮玲和李显扬也在公开信中指,尽管李显龙总理曾答应不参与政府所有有关故居的决策,2015年也在国会表明政府无需在李玮玲搬离前对故居去留做决定,而是交由届时政府处理,他们仍在去年获知政府设立部长级委员会讨论故居的处理选项和影响。

新加坡内阁秘书陈基荣14日下午澄清李显龙并没有参与内阁有关部长级委员会的讨论。陈基荣解释称,委员会要考虑故居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意义以及李光耀生前的想法和遗愿,以助未来政府斟酌并做出最后决定。委员会征询了李光耀三名子女的意见,李显龙身为长子和遗产受益人,也以个人身份提供他的看法。

不过,李玮玲15日凌晨零时19分在脸书(Facebook)发文称,上述部长级委员会的成立,不可能没有得到李显龙的默许同意。她也说:“私人的家事不会涉及成立秘密的部长级委员会来得到你想要的。”

李玮玲又在凌晨1时18分发文说:“如果这只不过是一件家事,我们就不会把它公开。”她说,欧思礼路38号的房子是父母买下的,它的命运应该由他们来决定。“我父亲多次告诉我们,欧思礼路38号是家族产业,如果出售,无需捐给慈善。”

报道称,然而,李玮玲称李显龙总理给李显扬开出的售屋条件是,李显扬除了必须付他市价,还必须另外拿出一笔相等于市价一半的款项捐做慈善。李玮玲称,李显扬不同意李显龙处置房子的做法,所以总理“惩罚”他。

李显龙和李显扬曾在2015年12月4日发表声明说,他们同意各自捐出相等于欧思礼路38号一半市值的金额,作为慈善用途。

根据之前报道,李光耀的愿望是在他过世后,欧思礼路38号的房子马上拆除。如果李玮玲选择继续居住,那房子也必须在她搬出后马上拆除。

这不是李玮玲首次公开表示对哥哥李显龙总理的不满。她曾在2016年,谴责兄长“滥用权力建立王朝”。李显龙当时也作出回应,表示对妹妹的言论深表难过,并强调指控完全不实。

此外,李显扬在接受《海峡时报》访问时说,他和妻子林学芬(59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正准备离开新加坡,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也不知道会去哪里。

目前是新加坡民航局主席的李显扬说,新加坡是他的家,他在公共和私人领域都有贡献,要不是觉得问题严重,他也不会选择离开。“从过去两年的生活来看,我觉得这里不是一个我能够继续生活的地方。”

至于三名儿子,李显扬说,他们没有跟他同住,他们将自己做决定。

李玮玲和李显扬是李光耀的遗嘱执行人,两人14日凌晨3时同时在各自脸书以《李光耀的价值观哪去了?》为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对李显龙失去信心,并称对新加坡的未来感到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