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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xj.btkszx.cn/kq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713次 时间: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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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查看《昆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7】48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昆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认真统计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结合我区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学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不得与相邻区旗县争生源。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工作在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区教育局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以“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昆区居住或具有昆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享受优抚政策: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二)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三)在昆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昆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关于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严格限制招收包头市其他六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白云区、石拐区)的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择校申请。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
  (四)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
  (六)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要主动邀请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和监督“阳光分班”。
  (七)外来务工人员特指市六区以外在昆区取得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包头市内其他城区的人员子女一律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待遇。
  (八)未尽事宜由昆区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止)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服务片区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
  1.小学招收具有昆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有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办法
  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13--15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手续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并将以上手续留存以备复审。
  2.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办理缓学、免学手续。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团结三小培智班报名。患有传染病、自闭症等疾病的儿童,待康复后持三甲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由区招生办公室安置就学。
  符合划片招生的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具备:(1)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房、户上,且房主、户主为法定监护人(2)房产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2.房屋所有权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的予以认定,共同共有的不予认定(夫妻共有的除外);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
  3.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对于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相关招生规定
  1.各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学区内房户统一且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的。
  2.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文件、户口、房产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填写“入学申请表”,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公示入学名单。
  3.招生期间区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各校登记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范围。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4.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办提供本人户口、房产证者。
  (2)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多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3)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
  (4)未参加房改、自建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整体拆迁的。
  (5)具有昆区户籍,已购新房未交工入住的。
  (6)房屋性质和所有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7)具有昆区户籍的其它特殊情况。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昆区只接收父母在昆区取得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全家原籍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2)暂住证(公安部门颁发)。
  (3)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4)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实际住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
  (5)法定监护人与昆区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6)超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为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于6月16日—25日为网上注册阶段。登录http://xj.btkszx.cn/,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不安排在昆区就读。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安排。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后打印“报名通知单”, 7月16日—18日持打印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表”、“报名通知单”及相关证件,按通知单指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接受审核, 现场确认并签字,同时留存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和登记人数按片区进行电脑派位,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学。
  5. 外来务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关于面向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招生划片方案
  包钢一小:友谊25#、友谊29#、友谊31#、华泰园、万达嘉园。
  包钢二小:钢 35#及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厂区零散户。
  包钢四小:友谊20#、友谊21#,少先25#、少先26#,钢27#。
  包钢五小:友谊26#、友谊27#、友谊28#,少先29#。
  包钢七小:友谊16#、友谊17#,少先21#、少先23#、少先24#,钢20#、钢23#。
  包钢十小:东友谊22#、友谊19#一区(1-18栋除外)。
  包钢十一小:友谊23#、友谊24#,少先27#、少先28#,钢30#。
  包钢十二小:友谊30#,少先31#,神力龙园、东亚香堤丽舍,孟家河湾,友谊大街以南的包钢厂区零散户。
  包钢实验一小:友谊13#、友谊15#,少先19#、少先20#、少先22#。
  包钢十七小:少先30#,钢36#、钢38#,保利香槟。
  包钢十八小:友谊18#。
  包钢二十小:阿尔丁1#(南区、北区)、友谊北区(友谊小区、二冶小区)、友谊南区、保利拉菲公馆、华发新城。
  包钢二十二小:团8#、团9#、团11#。
  包钢实验二小:钢31#、钢32#、钢33#、钢34#、钢37#,青18#、青20#、青22#(碧水山庄1-10栋),滨江国际。
  包钢二十四小:团18#、团21#、团甲16#、北大恒苑。
  包钢二十五小:友谊19#二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禧瑞都。
  包钢二十六小:友谊19#三区,黄河小区(黄河4#、黄河四区),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1-3期),馨合佳园,新光佳苑。
  团一小:团19#、团20#、团22#,青19#、青21#(青年路以北碧水山庄),昆河壹号、西河楞、召庙、北沙梁。
  团二小:团16#、团17#,青15#、青17#,南排1、4队。
  团三小:团13#、团14#、团15#,南排2、3队,神龙苑、朝阳佳苑。
  团四小:团10#、团12#、团甲12#,青10#、青12#、青甲12#。
  钢三小:青11#(除九中东院)、青甲13#、青13#,钢24#、钢甲24#。
  钢四小:钢18#、钢19#、钢22#,青11#九中东院、青9#(佳园小区)、青8#,钢16#。
  青二小:青14#、青甲14#、青16#,钢25#、钢26#、钢28、钢29#。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友谊12#(恩和小区)、少先16#、少先18#(广基小区)、华丽家族、金茂豪庭。
  友谊二小:友谊19#一区(1-18栋)、友谊22#、西友谊22#,昆仑国际、龙银所、森茂华庭。
  乌兰小学:青6#、青7#,少先17#,钢11#、钢12#,乌兰小区。
  青松小学:青松小区、团结小区、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昆北路以东的街坊,神华佳苑、番茄社区、意城晶华、海威小区、锦尚国际。
  和平小学:紫金华府、黄河大街以南林荫南路以西的街坊、和平村。
  铁五小:松石名第、新星美地、阿尔丁8#、阿尔丁12#,稀土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至林荫南路的街坊、铁路职工子女。
  昆北小学:甲尔坝村、玉泉村、色气湾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村、颐和山庄。
  新光小学: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
  卜尔汉图小学:新光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八村、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六、初中招生方案(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止)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昆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昆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办法
  1.各区属小学按要求组织在校、在籍的本校2017年小学毕业生做好升学网络预报名工作,采集毕业生升学基本信息,并打印《信息核对表》,由家长签字确认。
  2.具有昆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原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于2017年6月16日—6月30日到昆区教育局中教科报名,登记毕业生升学基本信息。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昆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1)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毕业小学的学业证明等学籍材料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申请。
  (3)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及所租房主的房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房主两套房的房证原件),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4)法定监护人与昆区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三)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内蒙古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2017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昆区实际,决定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1.划片招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昆区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1)同时具有昆区学籍和户籍、房证和户口登记地一致、房主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
  (2)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或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要求满三年(以8月31日为结点),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电脑派位: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昆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学生志愿,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来补充。
  (1)具有昆区学籍、户籍、房证的小学毕业生,可在相对应的大学区内选择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则仍在原服务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
  (2)四大学区的划分:
  包钢三中、包钢四中、包钢实验中学、包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一学区;
  包钢九中、和平中学、包钢八中、包钢十二中、包五十一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二学区。
  包二十九中、蒙古族学校、包四十三中、新城中学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三学区;
  包三十五中、包七中、包二十五中、包钢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四学区;
  (3)四大学区内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为非昆区户籍的部分学生提供学位。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的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名单。
  3.新光小学、卜尔汉图小学的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哈业脑包中学。
  (四)相关规定
  1.严格控制招收非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昆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置。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办提供相关证件者。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的,房户不符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且不提供真实住址的。
  (3)户主和房产拥有人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房屋所有权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5)同一套房产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的(同胞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房产性质为非普通住宅。
  (7)非昆区户籍在昆区借读的。
  (8)参加社会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9)具有昆区户籍,已购新房未交工入住的。
  (10)未在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3.小学毕业生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以教育局核查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结果为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
  (五)关于面向具有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划片方案
  包七中: 白云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访,以及林荫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白彦道以北包括:团10#、团12#、团甲12#。团14#、团16#、青14#、青甲14#、青15#、青16# 、钢25#、钢26#、钢28#、钢29#,以及白彦道以北的青12#。
  包二十五中:团17#、团18#、团19#、团20#、团21#、团22#、青17#、青19#、青21#,以及昆河壹号、召庙地区。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乌兰小区、青6#、青7#、青8#、钢11#、钢18#、钢19#。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青10#、青11#、青12#、青甲12#、青13#、青甲13#、钢22#、钢24#、钢甲24#,以及青9#。
  包四十三中:青松小区、团结小区、团8#、团9#、团11#,以及北沙梁东。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访包括:少先25#、少先26#、少先27#、少先28#、友谊20#、友谊21#、友谊23#、友谊24#、钢27#、钢30#。以及少先24#、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铁五中:阿尔丁5#、阿尔丁7#、阿尔丁8#、阿尔丁9#、阿尔丁10#、阿尔丁11#、阿尔丁12#,林南5#、林南7#,以及万新家园、新星美地,松石名第、万合城。
  和平中学:富林路以南、沼潭西路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林南1#(紫金华府)、林南3#、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保利拉菲、恒大名都、保城上元名府、和平新苑、京奥港帝景、天疆骊城、中冶世家,以及阿尔丁3#(华发新城)、阳光尚品和平村、孟家河湾、胜利村。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包括:钢12#,钢14#,少先16#,少先17#、少先18#、友谊12#,友谊东区,以及金茂豪庭、华丽家族。
  包钢三中: 阿尔丁1#南小区、阿尔丁1#北小区、友谊南小区、友谊北小区(二治小区)。
  实验中学: 友谊17#、友谊18#。
  包钢四中: 阿吉奈道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北包括:钢17#、钢20#、钢23#、少先19#、少先20#、少先21#、少先22#、少先23#、友谊13#、友谊15#、友谊16#。
  包钢八中: 钢37#、钢38#、少先31#、友谊29#、友谊30#、友谊31#。以及青18#、青20#、青22#、钢31#、钢32#、钢33#、钢34#。滨江国际、保利香槟、东亚香堤丽舍
  包钢九中: 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化工小区)、黄河小区。
  包钢十二中:钢35#、钢36#、少先29#、少先30#、友谊25#、友谊26#、友谊27#、友谊28#,以及龙银所、万达嘉园、华泰园。
  包钢十五中: 团13#、团15#、团甲16#,以及北沙梁西、神龙苑、朝阳佳苑。
  新城中学: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前口子新村,以及颐和山庄、锦尚国际、神华佳苑。
  脑包中学: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七、关于足球特色学校足球特长生的招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文件要求,昆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加快校园足球推广、普及、提升,允许足球特色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特长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