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军(作者原创授权)
《水浒》里描写最多的就是各路英雄好汉,这些好汉们大多数在上梁山之前,有的是占山为王的草寇、有的是杀人抢劫的劫匪、有的是戴罪之身的囚徒、有的是低级犯事官吏、也有开黑店谋财害命、更有一方地痞恶霸或鸡鸣狗盗之徒。总之,在《水浒》里,真正意义上的良民不多,所谓的忠义侠义也仅仅是江湖朋友圈里的统一价值观,和社会以及法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此时,不禁有读者会问,都说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强盛王朝,无论经济和军事上都有着较雄厚的实力,为什么在那个年代,还会出现这么多对抗朝廷、违法乱纪的“英雄好汉”呢?今天咱们就借着《水浒》来找找原因。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一生下来都是纯洁善良的,尤其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在宋朝那个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力的社会里,守着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指数是最高的,谁也不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去触犯法律,做罪犯。可是,像梁山好汉们这样不安分的人总是存在的,而且恰恰是大宋朝的政治法制制度滋生了盗匪恶霸的土壤,让这些江湖好汉们能够笑傲江湖。
首先,在宋朝时对平民虽有兵器管制,却没有武器管制。
这里我们要先分清楚“兵器和“武器”的概念。“兵器”是指盔甲、弩机、长矛、旌旗等有制式的军事用品。而普通的弓箭、刀盾、短矛、棍棒等,是可以作为民间私家所有的,甚至,还可把武器公开在市场出售交易。这人啊,人手里只要有了家伙,腰杆子就会硬,底气也足,一冲动就会干出点出格的事来,
这就极大的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性。比如《水浒》里青面兽杨志就在东京卖刀才惹祸杀了牛二,所谓一言不合就开打。再有就是政府不对武器做管制,各路好汉们就可以随时携带武器大摇大摆的穿州过府,流窜作案,最后还能聚义在一起,形成武装力量。
其次,在大宋朝犯罪的成本是非常低的,不管你犯了多大罪,只要不是谋反,几乎死不了。
宋朝沿袭了唐朝五代时期的律、令、格、式制度,并颁布了《宋刑统》这样的国家法典。刑典上对于犯罪分子是从重处罚的,比如刺配、颁布《盗贼重法》、还有最残忍的凌迟处死等刑罚。但皇帝为了体现皇恩浩荡,增加个人权威和统治,在法典内增加《赦令》,这里请大家注意,不是法外开恩,是法律规定有《赦令》。顾名思义,《赦令》就是能赦免罪犯所犯下的罪行处罚,只要皇帝登基、皇帝生儿子、皇帝过大寿、皇帝娶媳妇、皇帝的妃子过生日、册立太子、天降祥瑞、大灾之年......,等等。
反正皇帝很任性,只要高兴,《赦令》可以随时有。这就不难想象,这些蹲在监狱里的罪犯们,本来是判了死刑、无期徒刑、发配充军就此注定了人生,可偏偏皇帝家总有喜事或理由赦免你,平均三两年就赦免一回,赶上大喜事,就大赦天下,波及范围更广。这就让一些罪犯有恃无恐,即使犯了大罪,也不会担心掉脑袋或者一辈子熬不出头,可以犯了再改,改了再犯,皇帝总会给你重新做人的机会。就比如《水浒》里的宋江,作为地方司法人员,知法犯法,私通梁山贼寇被判充军发配江州。一路上那么多山头劝他入伙,死活就是不肯上山,其目的就是等着《赦令》一下,又可以恢复正常人身份。最后只是倒霉遇到了黄文炳要拿他做晋升的梯子,才彻底断了宋江的后路。
最后,便是宋朝政府对于恶势力一向是暧昧和妥协的。
一方面对于地方山贼,要么不想管,因为养匪就是养自己,可以通过假剿匪获得朝廷拨款或借机会盘剥百姓。要么就是管不了,剿匪成本太高,不是打不过就是打不着,徒劳无益。另一方面宋朝有一贯招安的剿抚政策,宋太祖赵匡胤是以陈桥兵变起家,他登基后一向重文轻武,不想后世掌兵权者步自己后尘,所以也不希望在军事上出现强大的将领或军事集团。对于地方匪患势力,如果能招安,尽量不动刀兵。这也是宋江为什么一心想做大梁山的目的。有了这样的招安政策,一些小股势力更趋向于想把蛋糕做大,赢得和朝廷谈判的筹码,这发展过程中无疑也增加了地方犯罪率的提升。
宋朝朝廷腐朽,内忧外患才是真正激化封建社会矛盾的症结,综上所述仅仅是以《水浒》故事管窥一下宋朝形成匪患的原因之一,还望亲爱的看官们一看了之,莫要以此文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