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信息发布

周远蒙冤曾被称变态流氓 父母受人白眼一度欲轻生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72次 时间:2017-12-03

(原标题:“新疆版聂树斌”洗冤录:周远和母亲一起失去的20年)

再审宣判后,周远(右),李璧贞(左)和律师在法院前合影。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74岁李璧贞在一天时间里连续接打了上百个电话,除了应对媒体的记者,更多的通话中,她只是用“无罪”两个字简单概括周远案的再审判决结果,随后就挂掉电话。

“无罪”是李璧贞20年来一直为儿子周远追逐的一个结果,在这个追逐的过程中,她经历了儿子从死缓到无罪的跌宕,以及丈夫含恨而终的悲苦。

11月30日,新疆高院对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再审宣判,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周远无罪。

李璧贞的电话是从宣判当天12时左右开始不断打进和拨出的,她站在伊犁中院门前,在电话里一遍又一遍地向一个又一个亲友重复着这份无罪判决的内容,她说,这是她和老周(周父)用生命垒起来的一张纸。周远一直在她身侧四五米远的位置看着她,一言不发。

到晚上7时左右,李璧贞已经疲惫不堪,她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半躺在床上,并长吁一口气拜托记者帮她关掉桌上正在充电的手机,“你不知道,其实我并不高兴,如果没有当年的错判,老周可能不会那么早死,我跟三三(周远的小名)也不会过着现在流离失所的日子。”

与李璧贞的忙碌相比,周远显得安静又清闲。吃过午饭,他挨个向亲友致谢后,便蹲在墙边想事情。他说,他想到了他家在伊宁三中那套80平方米的老房子,以及西大桥旁下象棋的闲人,“那一年我27岁,被抓走后再也没下过棋,我和父母的家也这么荒了。我现在47岁,还没有自己的家。”

“校园幽灵”:女生被刺伤下体,“嫌犯”被抓案件仍发生

拿到再审判决之后,周远开始有了比以往更强烈的倾诉欲望,他会时不时停在某个亲友身旁讲述一些没有明确主题,但与案子有关的话,他觉得自己得说点什么,才对得上这个“无罪”的结局。后来,他从床边站起来,为自己点了一根烟,靠着墙蹲了下去,缓缓地仰起了头……

1997年5月16日,在新疆自治区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三间女生宿舍被撬,一名17岁女生被人剪破内裤用利器刺伤下体。这起案件很快在伊宁市引起轩然大波,也成为周远噩梦的开始。

案发后第二天,在伊宁市,尤其是三中开始有各种各样与案件有关的细节传出——下体流血、休克、变态等关键字像是一股带着血腥味的季风,很快把整个事件吹遍了校园,甚至吹到了学校的墙外。

伊宁市第三中学时任副校长龙富初记得,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也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那个女生伤得很重,当时市委书记要求必须限期破案。”

但实际上,类似的事件在伊宁市第三中学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早从1991年开始,就不断有女生受到骚扰。

“一开始是敲窗户玻璃,后来慢慢开始偷女生内衣。 最后发展到偷偷潜入女生宿舍进行猥亵。”在龙富初的记忆中,上世纪90年代初伊宁市第三中学陆续发生的几起骚扰事件,曾一度让整个校园陷入恐慌,但由于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即便每次都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并未在当地造成太大影响,“但这个神秘的流氓在那几年一直像一个幽灵一样让人感到不安。”

伊宁市第三中学一名退休教师向澎湃新闻回忆称,在最初的几年间,相对于1997年5月16日引起轰动的那起故意伤害、强制猥亵案,其他的案件更像是流传在师生之间的八卦。“据说那个女生受到侵害时,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她当时是无意识甚至无知觉的。第二天清晨,由于下体被刺伤她的床上全是血,人已经休克了。”

关于这起案件,李璧贞在当年5月17日一大早就从学校里听到了风声,但她并未放在心上,甚至不曾与家人讨论过这件事。她没有想到那个传说中的“校园幽灵”,后来被警方认定是她的儿子周远。

5月17日晚11时,两名民警敲响了周远家的房门,几分钟后,周远被从家中带走。李璧贞隔着一扇老式的铁皮防盗门看到,周远刚走出房门,楼道里便冲出来三五个人将他的双手反铐在身后,后来,周远被推进一辆面包车带走了。

“校园幽灵”落网的消息在三中传开了,一些曾担惊受怕的人们安下心来之后,开始对周家人议论纷纷。没有人想到,周远被抓3个月之后,“校园幽灵”又开始在学校里作案了。

“流言杀人”:被称变态流氓,父母受人白眼一度欲轻生

周远被抓的那天晚上,正坐在自己的卧室里摆弄象棋。中专毕业之后的几年间,他一直没能找到工作,后来他变成了自己口中的闲人,喜欢在伊宁市西大桥附近跟人下棋。周远的父亲是伊宁市第三中学的历史老师,周远因整日无所事事,担心被人说闲话给父母丢脸,他很少与三中的人来往。他说,直到被警方从家中带走,他甚至都不知道前一天晚上在三中女生宿舍里发生的那件案子。

周远后来在公安局被告知涉嫌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以及流氓罪。他说,他努力回想5月16日发生过的一切,但只记得那天中午他剪头发时因为头发长度发过的牢骚,“那天学校里很冷清,没什么人,应该是个周末。”

周远被抓走后,两名民警在他家中搜查,并从他的房间里搜走了几件女性的内衣裤。李璧贞说,因为她的女儿也曾在周远房间里住过,所以那些衣服都是周远姐姐的,却被当成证据从家中带走。

周远曾向媒体讲述自己被抓后遭到严刑逼供。最终,为了能活着走出来,他承认了指控。

被抓后,周远从一个让父母丢脸的“无业游民”,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变态流氓。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周远显得有些焦躁,他不断向他在看守所新认识的人们倾诉着自己的遭遇,希望有人能认可他自述的“冤枉”情节,以换取心理安慰。

后来,看守所里一个惯犯向周远分析说,他犯的案子性质太恶劣,影响太坏,“很可能会被打掉(判死刑)”。从那天起,周远开始对时间变得敏感,看守所里没有日历,但他一直清楚每一天的具体日期。如今接受媒体采访时,他特意强调自己并没有害怕,“谁办的案子谁清楚是怎么回事,他们不敢打掉我。”

周远并不知道,在他被带走后,他的家人陷入舆论漩涡。周家出了一个变态流氓的消息,让身边的人对他们避之不及。李璧贞在周远被抓后曾四处打听消息,但却四处碰壁,甚至有人指责她和丈夫怎么把儿子教成这么一个流氓,“在那个年代,流氓两个字足以让一个家庭蒙羞,甚至能杀死人。”

在受尽白眼之后,李璧贞在丈夫周培面前放声大哭,她第一次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并告诉周培:“老周啊,我们死吧,没法活了。”

周培未加思索便应了李璧贞一句“行”。但夫妻俩最终没有死成。李璧贞说,轻生的想法在她冷静下来之后再没有提起过,“儿子被公安局带走前途未卜,女儿身患重病在乌鲁木齐治疗,我们为人父母,得尽到自己的责任,逃避没有用。”

迫于无奈,李璧贞与周佩做了简单的分工,由周佩负责前往乌鲁木齐照顾女儿,李璧贞则留在伊宁继续为周远的案子打听消息,她坚信自己的儿子并不是那些流氓案件的凶手,“三中的人都知道,类似的案件早在1991年就开始在伊宁发生,而那时候周远恰好在外地上学。奇怪的是,周远被抓约三个月后,又有女生受到类似侵害,这让我怎么能相信我儿子就是他们所说的变态流氓。”

申冤之路:父母为申诉离开家乡,期间父亲含恨而终

“校园幽灵”的再次出现,不止让李璧贞坚定了周远蒙冤的想法,也让包括副校长龙富初在内的三中的师生们,开始对事件的真相有了另外的看法。

1997年7月21日,在周远案一审期间,一个叫霍勇的男子被警方抓获,他被指控用刀伤害一名女性下体并致其死亡。霍勇的落网让李璧贞燃起了希望,她至今仍然坚信,周远案中检方指控的几起案件的真凶就是霍勇。然而霍勇的落网并没能在为周远洗脱罪名。

1998年8月26日,周远被一审法院判处死缓,他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判决书送达的日子是在1998年9月1日,他说那时他对判决的结果一点也不意外,一审对他来说,唯一的意义就在于庭审当天,他见到了家人,并借着这个机会,向母亲李璧贞大声喊出了真相:不是我干的。

这句话后来成为李璧贞为儿子申诉的动力。在一审判决之后,周远案又经历了两次重审,2000年的终审判决,判处他无期徒刑。

很快,周远被送到了新疆第三监狱服刑。这一年,李璧贞与丈夫周佩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们离开了自己在伊宁居住了数十年的那套8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带着周远的案件资料去了乌鲁木齐,“这是下定了申诉到底的决心。”

“如果是他做的事,打掉他,我不收尸。但如果不是他做的,我得为我的儿子申冤。”抱着这样的心态,李璧贞踏上了长达17年的申冤之路。

2011年3月,新疆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在随后的再审判决中,周远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拿到再审判决后,他在狱中大致估算了一下,距离出狱的日子只剩下不到半年时间。

他并不知道,漫长的申冤路之上,他的父亲周佩已经在6年前去世。2006年,周佩病倒了。李璧贞至今都不知道丈夫到底得了什么病,她的脑海中定格着他离世前闭不上的那双眼,“自从儿子的案子发生后,他的身体跟精神状况始终不好,如果没有这个案子,他不会这么早死。”

实际上,在丈夫去世后李璧贞第一次去监狱看望周远时,他就已经猜到父亲出事了,他说父母从来都是一起来看他的,从来没有例外,并且他记得那天母亲说话时控制不住的哭腔。

从2006年6月周佩去世,一直到2012年5月周远刑满释放。在将近6年的时间里,对于周佩的“离开”,李璧贞周远母子一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默契,一个不愿讲,另一个也不愿问,但彼此之间什么都明白。李璧贞最初并没有想到,离开伊宁之后,在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申冤路上,她的家会如此一步一步破碎。

另一件大事:年近五旬终获无罪,母亲希望他能有个家

在周远出狱当天,李璧贞前往监狱接儿子回家之前,曾在脑海中预演过各种可能出现的场景,但最终,所有积攒的情感和话语只汇聚成一句“儿子,回家!”

从监狱出来后,在通往车站的方向,有一条长约1公里的公路需要徒步前往。周远记得,那条路很直、很宽。

“往前走,别回头。”这是出狱后李璧贞对儿子说的第二句话,周远一言不发,母子俩沉默着走完了这段李璧贞走了12年的路。告别监狱,他们的心情却并不轻松。

出狱当天,周远通过李璧贞在乌鲁木齐住所中周佩的遗照,确认了父亲已经离世的消息,他没有惊讶,跪在地上喊着爸爸……

出狱之后,周远开始在工地上干一些体力活补贴家用,申诉事宜仍然由李璧贞来负责。母子二人商议后觉得,不能为了申诉这件“没准儿”的事,把全家所有的人力和时间都搭进去。

在这些年的申诉过程中,李璧贞背井离乡租住在乌鲁木齐。为了申诉,她花光积蓄,甚至将小儿子的钱也花了个精光。她深知申诉如同一场持久战,在这场战争中,对她和周远来说,钱远比陪伴来得重要。之后的5年间,李璧贞只带周远上访过两次,“主要是让他熟悉流程,万一以后我也不在了,他得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2013年7月18日,经过13年不断申诉,周远的案子终于有了转机,最高法院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新疆高院再审此案,经过开庭审理,在2017年11月30日,再审宣判中,周远被改判无罪。

宣判当天,李璧贞邀请了十多名伊宁市第三中学的老教师一起到庭旁听,她觉得自己的这些老朋友们该知道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拿到无罪判决后,她又一遍遍在电话中向其他亲友告知了判决的结果,并称这是她与周佩用生命换来的结果,而在此之前,她曾连续两个晚上难以入眠,尽管“无罪”的结果早在预料当中,但对于她而言,在这件坚持了17年的大事上,经不起任何变故。

然而在这件大事尘埃落定之后,李璧贞拿到了为儿子追逐了20年的结果,却并没有显得十分高兴,甚至会不时说出几句脏话,她在压抑了20年之后,再回头时,开始尝试为自己和家人假设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如果没有当年的错判,老周可能不会那么早死,三三不会47岁还没成家,我们也不会过着现在流离失所的日子。”

在周远出狱后的5年间,这对分别15年的母子始终摩擦不断,太多的情绪积压,太多的难题待解,让他们都变得焦躁而易怒。无罪判决之后,周远在面对一波又一波的记者发问时,一遍又一遍回想起母亲李璧贞为自己付出和承受的爱与艰辛,并开始在脑海中筹划着开一个养殖场,他说,想好好孝敬母亲。而李璧贞在休息之后,念叨了一句周远的年龄,她心里又开始筹划起另一件大事:他47岁了,得有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