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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卡里一万多元消失 原是被儿子偷刷充游戏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301次 时间:2017-12-17

12月12日,山西太原市民刘先生称,自己银行卡内的1万多元存款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分20多次消费掉了。收款方是一个热门的网络游戏平台。经过询问,刘先生怀疑钱可能是10岁的儿子在玩手机游戏时拿去购买装备了。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想通过起诉要回这笔钱,将面临举证困难。

 

1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

 

刘先生是太原本地人,10岁的儿子上小学。说起儿子的事情,刘先生有些气愤,“给他买手机,原本是让他学习英语方便的,没想到他却拿去玩游戏了。”

 

刘先生平时工作很忙,家里的采买都是妻子负责。刘先生很少使用银行卡,基本不使用手机支付功能。前两天,刘先生单位发工资,他接到一个短信提醒。仔细查看余额后,他发现银行卡里少了一万多元。

 

刘先生连忙跑去查询银行卡消费记录,发现卡里1万多元的存款被消费。消费记录显示,一共消费了20多次,每次消费金额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这些钱都是通过网络支付平台支付的。

 

原来是儿子买了手机游戏装备

 

钱到底去哪里了?刘先生突然想起儿子玩手机游戏的事情,便找来儿子询问。10岁的儿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刘先生拿起儿子的手机一看,儿子玩的正是某款相当热门的手机游戏。为了进一步确认事实,刘先生致电支付平台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查询后表示,用户通过QQ号来进行交易,购买了武器、道具等。“最近一次操作是12月7日,用户购买了某游戏装备。”客服人员表示。

 

刘先生再三询问儿子,儿子承认是他偷偷用父亲手机通过支付平台买了游戏装备。为了避免被父亲发现,每次使用后,他会立即删除银行的短信提醒。

 

律师:事主面临举证困难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张建华表示,10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法定监护人有撤销的权利。”所以,案例中,刘先生儿子购买网游道具的合同,属效力待定,需经其法定监护人追认方为有效。但在实践中,由于网上支付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所以,刘先生若主张不知情、不追认也面临举证困难。

 

张建华说,司法实践中,此类情况很多。到最后,很多家庭之所以最终放弃诉讼,主要是取证难,“大部分小孩子都是拿着父母的手机玩游戏。即便孩子有手机,也是父母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于是,游戏后台显示的都是成年人。举证时,家长要证明到底是小孩在玩还是大人玩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