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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伙两刀捅死女友!临死前女友遗言:你还是爱我的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360次 时间:2018-03-27

一个男子怒火中烧地质问女友:“你为什么让陌生男子到家里来?你是不是非要这样?”

气头上的女子怒气冲冲地怼回去:“我就是要这样!”

没想到,话还没说完,男子突然拿出刀,一刀一刀狠狠扎进她的身体里。

临死前,女子看着已经被杀红了眼睛了男友说:“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

男子仰天呐喊一声,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来自己干了什么。但是,一切都晚了……

这戏剧化的一幕发生在去年4月,因为自己这个冲动的举动,日前,昆明男子余某被判无期徒刑。

跟女友吵架出门几小时

陌生男子趁虚而入

李女士和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后来,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余某。

余某是89后,小伙子还是第一次谈恋爱,因此,尽管李女士离过婚,还带着孩子,余某还是很愿意跟李女士处对象。

他们相处一段时间后,吵嘴在所难免。

2017年4月21日晚上8点左右,余某和女朋友李女士又吵架了,吵完后,余某就离家出走,跑到小区楼下抽烟。

可在小区里晃荡了几个小时,感觉很无趣,他还是准备回家去。

4月22日凌晨12点半点左右,余某回到李女士的住处。但是,当他敲开门进到家里,却看见一个陌生男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女友李女士看到余某回来了,就进到卧室照顾小孩。

当时,余某很生气,他跟着女友进了卧室。“这个男人是谁?我才出门几个小时,咋个就来了陌生男人。”

“他是我朋友,你管得着吗?”李女士接着又说:“再说了,这是我家,我想带谁回家就带谁回家!”

李女士还气愤地说:“刚刚吵架时,都说分手了,你就离家出走了,就算正式分手。”

李女士的几句话,把余某也彻底激怒了:“你(李女士)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做,吵几句就分手,你还当真的!”

可是李女士还是不依不饶,很坚决地说她就是要分手!

两刀捅死变心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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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急之下,余某走出卧室,冲进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藏在右手袖子里,又回到卧室里,进了卧室后,他将门反锁,连续问女友是不是要这样做?

李女士坚定回答:“是的,分手!”

这时,余某一把将女友推倒在床上,李女士准备反抗,余某一下就骑到女友身上,用水果刀使劲刺了女友左胸,接着又刺了右肩,当余某准备刺第三刀时,李女士低声地说:“知道你是爱我的……”

余某心软了,突然就想救她,不能让女友死……

余某放下刀,看见女友胸前的伤口,喷出的鲜血,他抱着女友往外跑。

但是,跑到小区附近新建的医院时,这个医院根本还没有建好,而女友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微弱……

余某把女友放在路边做人工呼吸,大约两分钟后,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的陌生男子也来了。余某用手机先打了120,余某继续为女友做人工呼吸。

当120赶到现场时,医生确定李女士已经死亡。

随即,余某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报警等候的余某抓获。

昆明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22日,余某因口角与女友被害人李女士发生争执,余某用一把水果刀将李女士刺伤。经鉴定,李女士是胸部左侧被单刃锐器刺击造成心脏破裂致急性大出血死亡。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余某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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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处凶手无期徒刑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余某无视国家法律,持凶器伤害他人,并致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针对余某辩称:“他没有想过要刺死被害人”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主客观证据证实,余某仅因情感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即持水果刀进入被害人所在的卧室将房门反锁,将被害人推倒在床上后,用水果刀直接用力刺向被害人左胸部,余某应当对其持凶器捅刺被害人左胸部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具有明知,此后被害人仍持凶器刺伤被害人手臂。

可认定余某主观具有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余某所提“没有杀人的故意”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且在案证据不能证实被害人具有刑法上的过错。

鉴于余某作案后,及时打电话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于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共计39452元,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予以没收。

来源:春城晚报公号(hai-ccwb)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