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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744次 时间:2018-04-06
2018白云区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http://36.7.172.99:7006/gzby/ 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系统http://36.7.172.99:7006/gzby/KsLoginAction/toMain.do日前,白云区出台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以帮助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顺利入读公办学校及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与去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补录批次。区教育局提醒,申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资料,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时间为3月28日-4月1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月28日起接受网上申请


《办法》规定,本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的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居住、就业、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以上,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即可为其随迁子女在白云区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要求是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其中,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人需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相应申请资料,申请积分制入学。


据了解,积分入学3月28日起接受网上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点将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再备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各流管中心受理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增加“第三批”补录批次


在申请人网上报名和审核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可提供学位和积分高低,确定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名单,并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将以各片区为单位安排学位,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学位。《办法》规定,列入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名单的适龄儿童按“满5年”、普通积分两个批次录取。其中,符合“满5年”条件的将第一批录取,即同时符合在白云区连续居住满5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保(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4个条件。


而不符合“满5年”条件的,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的随迁子女列入第二批学位分配,各片区根据所能提供的公办学位(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结合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在本批次积分高低排序,与填报入学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的随迁子女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各片区根据所能提供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白云区新的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增加了“第三批”的补录批次。具体来说,当年提供积分入学的公校或政府补贴的民校,在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批次分配后有剩余学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剩余学位进行补录统筹分配。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补录允许入学申请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积分由高至低排序为依据分配学位。


(来源:3月27日《白云时事》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