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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烟台开发区小升初网上报名112.6.29.73:8080/mx.uis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451次 时间:2018-04-20
2018烟台开发区小升初网上报名http://112.6.29.73:8080/mx.uis/login/home.jsp昨日,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发布消息,继幼升小后,今年小升初招生也正式启用网上智慧招生平台。凡在开发区小学就读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均可通过网络于本月底进行报名申请。


5月31日下午5点30分后提交材料不参与划片


网上信息登记及核验时间的具体安排为,4月18日—4月30日开放小升初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并进行提交,家长完成提交后,此阶段仍可凭借注册账号及密码对信息进行修订。5月4日—5月31日下午5点30分,进入学生家庭信息核验阶段,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上交学生所在小学以待查验,此阶段,通过材料审核验证的学生,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并以此参与本年度学区排序;未通过信息核验或未及时上报信息的,此阶段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或网上报名申请。5月31日下午5点30分后申报信息或提报材料的,即使通过核验,也不再参与学区划片,就读学校将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


按照小升初智慧招生平台系统信息填报指南,小升初系统信息填报流程分为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学生户籍信息———填写监护人信息———填写住宅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入学进度查询。要求在电脑上使用google浏览器。家长注册账号时,登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yedaedu.cn),点击常用应用版块中的“智慧招生”模块,或点击飘窗,或点击最新通知内容,均可进入“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选择小升初入口,进入小升初页面,点击注册账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登录系统使用注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


家长使用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时切记,划分学区依据地址一栏中,所属小区选项只能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小区名字,后面文本框输入具体楼盘、楼牌号、单元、房间号。学生户籍信息则分为两类,第一类学生户籍信息分为开发区户籍和非开发区户籍,请根据学生户口本实际情况选择。第二类开发区户籍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集体户指户口落在单位的情况)。学生信息提交后,在教体局审核通过前,学生监护人仍然可以修改信息,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任何人都没有修改信息的权限,只能查看信息。家长若有不明白的招生政策问题请咨询0535-6396782,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13370596208。在填报时要注意,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故意填报错误数据,影响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多部门联合查验结果中发现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此外,开发区转学智慧招生平台拟于6月1日到6月30日开放,届时在区外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开发区入学条件的一到八年级学生(含今年在区外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均可通过网上平台提交转入开发区就读的申请。


自有住宅一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准


根据规定,网上登记信息核验材料有一定要求。其中关于自有住宅界定,开发区教体局做出了详细说明。“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产证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为与亲属共有房产,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 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同一户口本上。”开发区教体局教育科表示,对自有住宅时间认定时,一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另外,旧村改造的躲迁居民,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教体局将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以及家庭户口及躲迁住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认定则包括以下两类:(1)父母一方在开发区就业,能够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31日,在开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2)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连续在该企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信息核验结束后,开发区教体局将对学区内的学位安排顺序。在综合考虑学校布局、各学校办学规模、周边生源情况,以及新建学校或新增小区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入学,对多出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以合同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