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时间
2018年7月1日上午8:00——2018年7月3日上午12:00。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如未完成视为放弃,将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中录取。
二、志愿批次
志愿设三个批次,每个批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详见附表)。
第一批次志愿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吉首、花垣、永顺、龙山四县市考生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时,只能在州民族中学和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其他县的考生如需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只能填报州民族中学。
第二批次志愿为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只能在本县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州第二民族中学(需本县市有招生计划)中选报一所。
第三批次志愿为州内一般普通高中。考生只能在本县市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或州内民办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
三、录取程序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通过“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按照招生程序从第一批次开始依批次录取。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机会,凡被某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就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及下一批次其他学校的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四、填报流程
登陆系统(打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陆)——修改密码(修改初始密码)——完善信息(填写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志愿(分三个批次选择志愿学校)——保存志愿(保存后,尚可继续修改)——打印志愿(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学校存档)。
五、网上查询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各批次学校录取完成后,考生可依据自己志愿情况,登陆系统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