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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束昱辉被疑跑路?200亿的盘子结局难测,传销为啥这么多?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246次 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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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一开始,权健还是热门话题,刚跨年,公安机关直接宣布立案侦查,权健事件性质已变,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

这一切缘起去年底“丁香医生”发布的一篇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之后权健的所作所为被查个底儿掉,老板束昱辉的黑历史被一个个扒开,从学历到履历疑点重重,律师们开始分析一旦两项罪名成立,权健的当家人会判多少年……

不过,这些都有前提,就是调查结论确认权健违法,嫌疑人束昱辉能够被追责。

大家都知道权健旗下有一支足球俱乐部,每个俱乐部都有跟队记者,这些人消息灵通,点点滴滴都难逃他们法眼,这不,昨天就有随队的记者发布消息称,权健老板束昱辉因公出差,去了东南亚……

很多人跟着提出了质疑,这是真的因公出差还是避祸看风向?还能回来吗?

风口浪尖的权健,最终怎么认定,得看公安,不过打着直销名义干传销,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屡禁不止,过去的激荡三十年,其实也是一部传销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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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传销怎么来的?一直有版权的争议。流传的版本有两个,一个是雅芳版本,一个是安利版本。

▌雅芳版本是这样的:

一百多年前,美国有个16岁的小伙子卖书为生,有一天他突发奇想:如果随书赠送一小瓶香水,那生意是不是会好些?

于是,他找了一位做药剂师的朋友帮忙做香水。事实证明,这个主意很赞,生意好得不得了,女顾客们买完书后都问:“哪里能买到这种香水?”

于是,这少年放弃了卖书的工作,1886年在纽约注册了一个香水公司,他的上门推销方式很有效,尤其是乡村地区。这个少年就是雅芳的创始人——大卫.麦康奈尔。

1928年,这家公司第一次使用“Avon”——雅芳这个名字,它来自莎士比亚故乡的一条河流,雅芳主要聘用家庭主妇进行销售,创始人去世时,他的销售队伍已发展到超过30,000人,这种模式一直持续至今。

安利版本则是这样的:

一战的时候,美国有个小伙子叫卡尔·宏邦,脑袋一热来了中国,想靠卖牛奶发财,结果可想而知,穷得叮当响,他深受中医影响,深信一定有一种食物补充品能够调和阴阳,帮助大家抵抗疾病,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他把这个想法落到实处,建立了自己的维生素公司,后来更名为纽崔莱(这个名字熟悉了吧?)。

不过开始的时候销售惨淡,搁在药店一个月也卖不了多少,这时,他认识了一个哈佛的毕业生威廉·卡森博瑞,两人很投缘,卡森博瑞找到自己的同学麦亭格,决定成立一家公司专门销售纽崔莱的产品,就这样,健尔力公司诞生了。这个公司有一套自己的销售制度:五级三阶制,允许销售代表建立自己的公司,并从他们训练的销售代表业绩中获益,大获成功。

1949年,杰·温安洛和查理·狄维士来到健尔力公司,在深度学习了这种模式后,俩人决定单干,于是,有了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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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国外直销历史普及完毕,但很多人还是直销、传销傻傻分不清,这个确实有点复杂,这也是权健们最愿意钻的空子,简单的说:

直销包括单层次销售和多层次销售。

单层次直销,就是销售代表直接卖货给客户获取收入。

多层次直销,就是销售代表不仅可以直接卖货,还可以通过培训下线,从他们的销售业绩中获得收入,本质上,这是“销售人员向新人传授销售技巧的劳动所得”,也算是知识付费的一种吧。

在很多国家,多层次直销也被称为传销,但都是合法的,因为本质上都是卖货,不过在中国,直销只允许单层次,多层次都是被禁止的,因为,它有一个可怕的变种。

这就是“老鼠会”,也就是“金字塔销售”。

1964年,美国人威廉·派屈克创办了“假日魔法公司”,他“改进”了安利的体系,8年时间,业绩从52万美元蹿升到2.5亿美元,他们的主要办法,就是拉人头,这就是老鼠会的第一个案例。各国都禁止金字塔销售的存在,因为这个体系的社会危害性太大。

金字塔和多层次怎么区别呢?

参照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说法,老鼠会“加入者付钱给公司以换取两种权利,一是销售货物的权力;二是介绍他人加入而获取酬劳的权利,而因介绍他人加入所获取的报酬与销售货物给最终使用者无关。”

通俗的说,一个主要靠卖货,一个主要靠拉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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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一到中国,立刻成了“老鼠会”盛行的状况。

毕竟人多,拉人头比卖货要简单很多,而且,给国人洗脑特别容易,不骗你都不好意思。

1980年,一款日本的保健床垫走私来到中国,随即业绩爆棚,日本公司都感到吃惊,背后就是数家公司操盘的传销体系,这是有案可查的第一个传销案例,从那之后,保健品、万里大造林、蚁力神、各种连锁经营业、绿化工程、资本项目、无人货架、区块链、人工智能……

只要你能想出来的热点关键词,都可以对应传销的案例,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成了社会的疥癣。

而且,他们还在不断的进化。

早期,传销组织基本靠“隔离-洗脑-造神“三步走,初入传销者常常会被组织者通过业务课、素质课等各种乱七八糟的课程控制,身份证和通讯手段被限制,切断他们的社会联系然后开始洗脑,使其陷入信息和精神的双重孤立。

洗脑人利用他们的孤立开始灌输各种致富经,让他们有找到组织的感觉,同时用狭隘的成功学刺激他们的金钱崇拜,用“造神”的方式树立成功典范,让每个人看到迅速挣大钱的希望,一般用不了多久大家就会呼朋唤友一起跳到传销大坑,局外人看来都觉得不可理喻,但当事者却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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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隔离,屡屡出现恶性案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引发各类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共导致155人死亡。

到了互联网+,传销也迎来了“黄金时代”,“隔离”这步可以省去了,在一个个聊天群、朋友圈,最活跃的传销盘化身微商、高科技继续收割,跨地域,联系便捷,网络传销最近一次进入公众视野是这样的姿势:

以前的传销案如果金额过亿、人数过千就算大案,不过现在,没有几十亿规模,真的会被传销届耻笑。

比如:

2017年的“聚宝金融币”传销案,承诺18戈悦回报600%,涉案金额达到400亿元。

中天币,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忽悠了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万福币,不到两个月时间,就吸纳会员13万余人,疯狂收取传销资金近20亿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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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销的监管一直让人头疼。

八九十年代,传销刚刚盛行,完全合法,1997年,出台了《传销管理法》,给传销合法地位,当时有40多家公司持牌经营。

不到一年,这个行业就失控了。

在1998年,审核权下放到省级,三个月时间,持牌公司超过了5000家,因为这个玩法,实在太符合我们的天性和特点了,之后恶性事件频发,真假难辨。

乱,最终引来1998年4月,国务院对所有传销经营一刀切的“禁令”。

不幸的是,1998年我们还在进行另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入世。直销巨头借此施压,两个月后,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包括雅芳、安利在内的10家公司给予“转型经营”的特许。

这构成了现在的监管格局。

但是实操中,卖货赶不上拉人头,毕竟,做一个踏踏实实的销售是靠业绩吃饭,而拉人头,不要脸就行,所以很多公司,基本是在直销的牌照掩护下,干传销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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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多人热衷传销?两个字可以回答:穷+蠢。

怎么理解呢?猫哥可以给大家拆解下:

我们有强大的挣快钱的冲动,踏踏实实挣钱会被人看作没出息;

我们有基数很大的人口迫切希望改善自己的境遇,1998年下岗的工人,扩招之后的大学生、厌烦了流水线的农民工,都是传销组织最爱的韭菜,他们缺少信息,缺少辨别能力,急切想挣钱;

“杀熟”比“杀生”容易。传销组织其实很熟知人性,费孝通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来源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啥意思?如果一个陌生的正经销售想给我推销个品牌产品,大半会被拒绝,但如果是你家族群里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推荐一个传销品,很多亲戚会被亲情胁迫下单,如果有人较真这个产品的正当性和价格,就是不懂事。

为什么很多人憎恨权健?就是因为他把很多家庭拉入了大坑不能自拔。

传销组织的“迭代能力”很强,他们紧跟时代大潮,制造出一个个充满大趋势小趋势的项目,前面说过,区块链、人工智能,是现在传销的主力项目,而他们的忽悠也很专业,“精准扶贫”、“政府扶持”、“产业升级换代”……这些词汇很有迷惑性,“政府支持”在底层百姓眼里几乎代表着绝对正确。

犯罪成本不高,在2009年“传销”写入刑法修订案之前,对于传销组织者的处罚是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然后罚款了事。

在2009年新增的“组织、领导传销罪”中,规定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比如在江苏发生的“暗黑币”传销案,8个月时间,吸收会员三万多人,总涉案金额近15亿元。组织者被判处3年6个月到8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还是证据确凿的案件。

而诈骗罪和盗窃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威慑力远高于传销罪,所以现实中,有的传销组织者在出狱两个月后就重操旧业而再次入狱,对传销组织者的量刑还是明显过轻。

束昱辉会评估这一切吗?可能他还在东南亚观望。周洋的父亲又提起了诉讼,对权健的结局,大家都在关注,希望早点出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