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张尼)瘫痪在床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24小时需要照料……护理一位失能老人,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身心压力。
近期,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这两份文件对于中国超过4000万的失能老年人来说,意义重大。
中国失能老年人超4000万 专业医疗护理服务成刚需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49亿,65岁及以上人口约1.67亿。
但中国老年人整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超过1.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
与此同时,数据还显示,中国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也就是说,中国居民平均有近8年多的晚年生活需要带病生存。
“针对罹患疾病,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最大的需求就是护理的需求,护理的需求会伴随着他们,每天24小时,一年365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分析说。
一方面,中国老年人对专业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国内面临着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缺乏规范培训等问题。
谁照顾?照顾谁?在哪儿照顾?谁出钱来照顾?一系列问题亟待回答。
开展需求评估 分5级照护
在本次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对于“照顾谁”这个问题,文件中明确提出,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的评估对象是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同时也明确了评估标准。
同时,文件中还将老年患者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对于“谁照顾”这个问题,文件中明确,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主要包括相关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以及上述机构中医务人员和护理员等。
此外,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包括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3种类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提供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可根据具体实际增加或细化服务项目,制订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措施,确定服务项目和频次。要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和技术操作标准等,规范提供服务,保证质量安全。
医疗护理员培训有了国标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纳入了医疗护理员这类工种,但此前,但全国并无规范培养医疗护理员的相关政策。
本次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则主要针对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缺乏规范培训等问题。
上述文件中明确了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对象的条件,同时,《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也对外公布。
文件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可以依托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
此外,依照规定,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探索建立服务收费和保障制度
失能老人的护理不光涉及到人员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经济支出。
《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老年护理服务收费和保障制度。鼓励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护理商业保险,以及与老年护理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老年护理服务支付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事实上,早在2016年6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并选取长春等十五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试点。
来自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约35项,覆盖人数约4647万。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日前透露,中国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规范要求。
与此同时,对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正在开展国别研究,分析和借鉴可参考的国外先进经验。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计划对保险行业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开展调研和分析,无论是从政策支持的角度,还是从监管的角度,初步形成推动中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