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在岗教师、社会人员均可申请
根据台山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此次认定范围为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台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台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台山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此外,已取得教师资格,不可再申请该种类教师资格不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其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要参加台山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网上报名9月30日凌晨截止
9月20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为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报名的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时间为10月10日-13日,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体格检查等。
同时,申请人应向台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台山市教育局审查后报江门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以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详细内容可登录台山基础教育网(http://w w w .tsben.com )或台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共邮箱(邮箱:tsjszg@126 .com,密码:5502014)查询了解。台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55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