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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孩被奸杀案凶手自述:女孩被砖拍头时曾求饶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582次 时间:2014-09-22

 

9月20日,山西晋中警方对外通报了一起21岁女孩遭奸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晋中市榆次区的一片枣林里强奸了一名女孩,怕女孩报案将其残忍杀害,事后嫌疑人在父亲的劝说下向警方投案。华商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叫张某军,今年17岁,为陕西南郑县人,高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在山西打工。目前,张某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监控显示

失联女孩最后露面向枣林方向走去

据山西电视台《都市110》栏目报道,9月15日下午,在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的一片枣林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名叫刘娇,21岁,四川苍溪县人,跟随父母来山西务工,平时帮父母照看生意,有时帮着在工地接送工人。事发当天,刘娇到王湖村经济适用房接送工人,下午5点多,她到达小区,因为距工人下班还有一段时间,就独自前往对面的枣林。到当晚7点多,工人反映没有见到刘娇,家人开始四处找寻并报警,才发现女孩已经遇害。

小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刘娇最后的身影:9月15日17时16分,刘娇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小区停好车,之后出小区朝着小区北面枣林的方向走去。

据办案民警交代,他们当晚7点多接到报案电话,一个男子说自己的儿子杀人了,之后民警在枣林附近的路口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通报

17岁少年强奸杀害摘枣姑娘

9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对外通报称,9月15日20时02分,榆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局110指令,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地里有人死亡。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9月15日17时许,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北面200米的枣树地里,嫌疑人张某(男,17岁,陕西籍外来打工人员)遇到正在摘枣的被害人刘某,遂起强奸之心,在实施强奸后,张某怕刘某报警,便用砖头朝刘某头部猛砸数下,并用裤子勒刘某脖子,导致其死亡。张某回到家后,将事情经过告诉他父亲,后在该父劝说下报警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平遥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疑犯供述

工地附近转悠遇单身美女起邪念

在榆次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的那片枣树林里,杂草丛生,往里走一段路,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里面发生的情况。事发时,这位少年为何突然出现在这片枣树林,下手又为何如此残忍?

昨日,一位知情人向华商报记者转述了犯罪嫌疑人归案后的供述。据嫌疑人交代,9月15日下午,自己闲来无事就到工地附近的枣林转悠,恰巧遇上了在枣林里摘枣的刘娇。见刘娇长得漂亮,而且独自一人,就起了邪念。于是对刘娇说里面的枣更好,到里面摘吧。于是两人往枣林里走了一段。途中,他在建筑垃圾上捡了一块砖头。之后,他用砖头将刘娇拍了两下,刘娇求饶说别伤害她,还掏出包里的东西。

“之后,少年又提出要和刘娇发生性关系。”知情人转述嫌疑人的供述称,迫于压力,刘娇和嫌疑人往里走了一点,女孩遭到强暴。事后,女孩离开,但没走多远就回头对少年说要向警方报案,这时嫌疑人冲过去将其拽回,用砖头把女孩打倒猛砸,并勒住女孩的脖子,将其残忍杀害。

女孩父亲

孩子喉咙插有木棍不忍心去现场

“得知孩子遇害的消息,我们全家人都崩溃了。”昨日,刘娇的父亲刘军仍未走出失去女儿的痛苦,他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到山西已经有近20年的时间了,主要是承包一些工程。女儿刘娇中专毕业,2009年从四川老家来到榆次,平时就是干干采购、出纳,帮着照看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出门,偶尔帮着在几个工地间接送工人。

“事发当天晚上7点多,工人打电话给我说没见到刘娇,我赶到工地后只看到停在小区的车,没见人,就找人调取了监控录像,结果看到孩子下午5点12分在小区停车,5点17分离开小区。给孩子打电话发现关机,于是到派出所报警,这时发现嫌疑人已落网。”刘军说,孩子遇害的地点离那个小区只有200多米,但自己现在都不敢去事发现场,也不忍心去。“因为在尸检中发现孩子喉咙里有两根十厘米长的木棍,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表姐讲述

表妹皮肤很白在少林练过一年武

从案发到投案,不到三小时,嫌疑人作案是否早有预谋?家属在案发现场附近还发现了嫌疑人张某军哥哥的购物卡,他是否参与作案?刘娇从家走时包里有100多元的现金,为何案发后只剩下3块多钱,是否是抢劫作案?昨日,刘娇的表姐姚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对案件提出了三点疑问。

谈及对表妹的印象,姚女士说,妹妹刘娇曾是典型的留守儿童,由于孩子父母在外打工,刘娇读书的时候还在自己家里住过一阵。我记得她小时候皮肤很白,胖嘟嘟的样子,很乖巧。“她还在少林寺练过武,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可能就是太单纯了,所以才被坏人给害了”。

对于事后是否见过嫌疑人及其家属,姚女士说:“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嫌疑人,也没有见他的家人来道歉。”

疑犯同乡

想不通孩子会起这种心

华商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嫌疑人张某军因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已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

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的一名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张某军为陕西南郑县人。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以警方发布的消息为准。

华商报记者昨日致电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榆次分局刑警队的一名民警,对方称接受采访需要经过上级部门批准,随后挂断电话。

记者昨日辗转拿到了报案人的电话。该男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是嫌疑人所在工地的一个小组长,嫌疑人的父亲当时报案用的是他的手机。

据该男子介绍,他们年后从老家到山西打工,都是一个镇上的。小孩(嫌疑人)之前在南郑高台中学上学,读完高二后就跟着父亲出去打工。

“小孩平时表现挺好的,案发前也没啥异常啊。”上述知情男子说,“我也是当父母的,孩子养这么大多不容易,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真想不通孩子会起这种心,强奸杀人。” 华商报记者李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