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林某欠邓某赌债20万元,请求朋友张某为自己的债务向邓某提供担保。张某不知是赌债,于是以自己的轿车作为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那么,如果债务至吐期后林某无力偿还邓某的钱,邓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卖掉轿车来还钱?律师解析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主合同是林某与邓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韩某在此事中没有过错,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