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在右侧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按“查询”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查 询 结 果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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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依次正确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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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询结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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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发票代码、号码、密码与税务机关记录相符,发票查询系统将显示购票单位(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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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代码、号码、密码与税务机关记录不相符,发票查询系统将提示此发票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后台数据信息不符(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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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票代码、号码、密码与税务机关记录相符时,点击【查询明细】按钮继续查询发票明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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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领用单位、税号、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机器编号、开具时间、开具金额及开具项目等内容(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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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未在税务机关报送数据的国标税控发票,可通过防伪码验证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器编号、开票日期、开票金额、发票税控码,点击【查询】可显示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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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国标税控机打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领用单位、税号、开具时间、开具金额信息(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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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税控机打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开具时间、开具金额及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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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路内河货运业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领用单位、税号、收货人、发货人、承运人、开具时间、开具金额(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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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务机关代开和委托代开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单位、代开单位、付款单位、开具时间、开具金额、项目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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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额发票,查看发票明细可以显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领用单位、票面金额(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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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发票代码、号码、密码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后台数据相符,但未查询到发票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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