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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评:指导“依法带娃”,法院“让爱回家”

来源:中国青年网 浏览:59次 时间:2022-03-11
来源标题:中青网评:指导“依法带娃”,法院“让爱回家”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随着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点赞与广泛好评,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民法院在引导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担当与作为。
一是为严格法律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新时代。但法律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实施得怎么样,能不能够落实落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全国多地法院就涉未成年人案件发出家庭教育令,并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湖南长沙天心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重庆江津区法院联合教委、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都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严格保障法律实施、细心呵护关爱成长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二是为推进家庭教育注入了温情的法治力量。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通过人民法院有力有为的实践,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功能,对不当家庭教育进行训诫、予以指导,不仅能够有效破除“打骂教育”等陈规陋习,引导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用正确的思维、方法、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及习惯,形成良好家风家教,进一步树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同时也使法治推进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情理法相融合,使人民法院成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场所,彰显了柔性司法的人文关怀、为民情怀。
三是为形成综合保护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在孩子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缺一不可。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以强化家庭教育为纽带,我们相信,通过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不断创新机制、平台建设,常态化联动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共筑“防火墙”、共画“同心圆”,持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舒适的家庭氛围,必将能够为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全方位保护奠定坚实基础,真正做到“让爱回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丁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