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4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4月2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4月23日17:00至4月2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7:00。州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7: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不予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黔南州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必须件);
《退伍证》(必须件);
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2022年4月2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