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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考12月15日开始报名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604次 时间:2014-11-25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26日。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报名,需要符合“两五一三”规定。

 

通知明确,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等人员不准报考。

 

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的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毕业)、家长单位证明(资格审查用)。往届生还要提供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等)。

 

报名学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由考区招办确定。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执行。

 

体育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承担(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即“校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报考证明(写清楚参加青海省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参加由青海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即“省级统考”)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3日-25日报名,于27日-2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省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具体规定或要求,由各院校分别公布招生简章。

 

报名考试费标准: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科次缴纳(综合科目按两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少语文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考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科。

 

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和填报了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报名,需要符合“两五一三”规定:

 

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迁入青海省满五周年(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年;考生在青海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青海省高中会考(现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