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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犯木村光明长期霸占中国商人女儿 逼其做佣人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569次 时间:2014-12-14

日战犯木村光明长期霸占中国商人女儿逼其做佣人

木村光明

中国网8月2日讯 据国家档案局网站消息,国家档案局今日(2日)在其网站公布了日本侵华战犯木村光明的自供,其中提到,1945年4月,木村光明以伪东安河鸡宁县某商人为苏联间谍的名义,将其20岁左右的女儿抓来审问,逼迫其到自己家里做佣人。7月份,趁自己的老婆不在家时,“一见此女便性欲勃发……我就将本人强奸了一次”,以后便长期霸占此女。

以下为木村光明笔供内容提要:

木村光明

据木村光明1954年6月—7月笔供,他1939年1月在河北邯郸任日本驻扎军中尉队长。1944年11月—1945年,任伪满勃利县宪兵分队队长。

重要罪行有:

1939年3月,在邯郸县城内“检问检索”普通中国百姓,随意“逮捕了两名行动可疑者,交给配属宪兵大岛军曹”。

1942年3月,带领指挥古北口宪兵队在密云县石匣镇,“逮捕八路军地下工作员30名左右,命令佐藤分队长于现地进行审讯”;4月,在兴隆县,“于六道河子逮捕了八路军地下组织150名左右,内有130名左右投狱”。

1943年1月,“指挥喜峰口宪兵……,于九虎岭逮捕了八路军地下组织人员约150名。” 审讯后“送交的70名,由于拷问死亡者7名。”

9月,指挥喜峰口宪兵分队“于青龙县喜峰口西方8公里地方,逮捕了八路军地下工作员50名左右。同时,于铁门关西方4公里地方逮捕了30名。我命令今笠井分队长进行审讯”。

同年,指挥宪兵以武力野蛮驱赶零星分散居住的农民,拆毁房屋,“归并在既有的村庄”,“于热河省兴隆、青龙、滦平及喀喇沁中旗造成了无人地带”。

从1941年5月—1944年10月, “我在承德宪兵总队逮捕了八路军爱国者事件……推测约有30件、人员80名左右。与前记忆的总计一起,据推测送交检察厅的163名左右”。

1945年4月,以伪东安河鸡宁县某商人为苏联间谍的名义,将其20岁左右的女儿抓来审问,逼迫其到自己家里做佣人。7月份,趁自己的老婆不在家时,“一见此女便性欲勃发……我就将本人强奸了一次”,以后便长期霸占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