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这句话,将智库建设提升到关系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高度。
今年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国家智库,努力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新理论、新观点、新思想、新举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认为,所谓“智库”,第一是生产思想,需要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相关事业的进步提出观点;第二是提供人才,培养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才资源是智库非常重要的任务;第三是凝聚共识,让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事业形成一种社会共信,从而产生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信誉;第四是充当政府外交、政府表达的第二渠道。
吴汉东表示:“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这是知识产权事业的又一个春天,我们应该拿出应有的社会担当,加强知识产权智库的建设。”
支持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工作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内顶尖高校、学术研究机构内,都设有类似“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基地”这样的知识产权智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黄玉烨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文化部、教育部等国家机关和部委,会从不同的领域和角度,在各大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中,设立知识产权智库。
黄玉烨表示:“这些知识产权智库所依托的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在知识产权不同领域中的学科建设、研究成果、研究力量等各有千秋。这样一来,相应的国家机关、部委就能够借力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的优势,关注和解决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在国家治理和政策制定上科学决策,从而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建设。”
在这一点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深有体会。他从版权行政管理工作的角度,谈到了建设知识产权智库的必要性。
“近些年,特别是在互联网环境下,我国的版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需要更多的理论支持、更多的智力支持、更多人才的关心,来帮助我们做好版权工作。”于慈珂说,“对此,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思路,就是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来对我们进行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帮助;而在这其中,高校、研究机构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力量。”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覃文萍,则结合知识产权司法工作,阐述了她对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的一些看法。
覃文萍介绍,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扩展到新的领域,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和疑难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和广泛。
“不仅仅是在传统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审判人员不太熟悉专业技术问题和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近年来,像网络侵权、专利纠纷、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等新类型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和新型疑难问题更加凸显,审判人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覃文萍说。
覃文萍坦言,法院的现有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普遍毕业于法律院校,法律知识相对比较丰富,但是对专业技术知识普遍比较陌生,总体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发展需求。因此,这些问题需要借助相关领域专家的专业力量和智力资源来解决,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知识产权智库,来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献计献策。
知识产权战略无法“一纸文件”概括
在黄玉烨看来,这些知识产权智库的兴起,对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着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
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战略,又有着怎样的内涵?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认为,所谓“知识产权战略”,并不是一纸文件所能包含的内容,而是要从整个国家的层面,从立法、行政、司法多个角度去理解。
“从立法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现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的修订上;从行政的角度上来看,商务部主导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国家版权局主导的‘剑网行动’等,都属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从司法的角度上,新近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就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表现。”李明德说。
李明德指出,从国家政策的宏观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出,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我国目前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我国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多依靠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时至今日,我国面临着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需要依赖智力劳动成果,重视知识产权,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黄玉烨向法治周末记者细数了近些年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举措:2008年,我国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今年11月5日,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强国,用智慧升级“中国制造”。
“可以说,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态度是十分明确的。”黄玉烨表示。
黄玉烨认为,知识产权智库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进程中,作用主要在于两点:“一方面,知识产权智库为国家出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决策时,通过委托项目和课题的形式,提供智力支持,贡献研究成果和思想,从而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智库是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需要向国家、社会输送更多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
民众知识产权意识需不断觉醒
在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黄玉烨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首先,虽然我国现在已经是“知识产权大国”,但还不是“知识产权强国”:“从目前的相关数据来看,我国的专利与商标申请数量都已经是世界第一;但是,也应当认清,我国知识产权的质量还不高,创新成果如何运用、如何在产业中实施从而转化成生产力,进而真正地实现其经济价值,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其次,虽然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一直在完善,国家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就目前来看,力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执法力度还需要加强;并且,我国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还不是很高。”黄玉烨说。
李明德也向法治周末记者谈到了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高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我国来说,终究是个舶来品。
“我国自古是农耕经济社会,而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从国外移植来的。”李明德说。
在李明德看来,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演进,需要一个过程。而要让我国民众完全接受知识产权制度,也需要假以时日。他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秩序的不断构建,知识产权制度也将越来越深入人心,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不断觉醒。而在那个时候,我国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的一整套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知识产权智库的未来之路
面对我国知识产权智库未来的发展方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陈锦川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希望知识产权智库能够关注实务,从而能够为审判实务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第二,希望能够增强法院与知识产权智库合作,与知识产权智库中的学者共同研究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第三,希望与知识产权智库建立一个比较长期和有规律的学习、业务培训计划,了解最新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北京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基地主任易继明教授提出,知识产权智库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与合作,避免对某些问题的重复研究、浪费资源;可以考虑建立各个知识产权智库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沟通渠道,充分讨论交流学术研究进展与成果,这样就能站在彼此的肩膀上,彼此辅助。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教授表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要梳理好四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智库的研究应当在为国家服务的前提下,敢于提出不同的观点;另外,政府部门的有关资源、信息数据等,应当向智库开放,供智库研究使用。第二,处理好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关系,对海外资金进入要加强管理,但也不必特别敏感。第三,处理好智库与学者的关系,包容对待智库中部分学者的不同观点,允许智库学者研究选题多样化。第四,解决好智库成果的转化问题,需要为知识产权智库的研究成果找到一条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