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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混战

来源:专利申请 浏览:447次 时间:2014-12-31
年底,一场家电行业内的专利口水战上演。

12月14日,在“2014中国企业家年会导师论坛”上,董明珠的讲话点燃了这场论战的导火索,“昨天我在网上看了一篇文章说,小米和美的合作了,董明珠有点急。我急什么?美的偷格力的专利,法院判他赔我两百万,两个骗子在一起,是小偷集团。”

董明珠所指“美的偷格力的专利”是指几年前的一桩旧案。格力起诉美的空调技术发明专利其侵权,终审胜诉获得200万元的赔偿。

当天晚上,雷军回应董明珠的炮轰:“心中无敌,便无敌于天下……”

口水战在当天并没有结束。2天之后,12月16日,苏州贝昂科技创始人冉宏宇发出公开信,指责格力利用合作之名抢夺公司空气净化器专利,并且法院已经受理贝昂科技对格力提起的诉讼。格力则对此表示,目前还在调查了解当中,从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贝昂科技所说的完全是一种抹黑。反过来,格力称贝昂科技甚至还侵犯了格力的三项专利,目前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小米虽然也高调回应了抨击,但其不久前也遭遇到了来自专利的“打击”。由于侵犯了爱立信的专利,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裁定,并下发了禁令,禁止小米在印度销售和进口手机。

分析人士认为,以“专利”为中心的论战或纠纷正是中国高速增长的专利申请的一个侧面反映,其凸显了在数量增长和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2月16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全世界创新者共提交了约257万件专利申请,比2012年增长了9%。2013年,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长26.4%,居全球第一。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全世界专利受理量最大的局。该报告评论称,全球专利年申请量2013年继续延续强劲的增长势头,并以中国两位数增长为支撑。

空气净化技术之争

这场专利之争的另一个关键词是空气净化器,但论战的多方并没有提及具体的专利名称。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身净化器行业。”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除格力等品牌外,进入这个行业的还有小米,售价899元的小米空气净化器推出后立刻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热点。

不过,这款空气净化器与巴慕达AirEngine安之风空气净化器从外形,内部构造以及宣传文案等高度相似。对此,巴慕达发表官方声明称,巴慕达并未与小米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合作,也没有将相关专利许可授权给小米,巴慕达创始人兼产品总设计师寺尾玄也表示,巴慕达希望被模仿的是其创新精神,而不是产品。

目前,巴慕达正在就小米科技是否构成侵权做进一步的确认,以确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维护巴幕达的合法权益。

同样,格力和贝昂之间专利纠纷也与空气净化技术有关。

对于这些纠纷,中投顾问研究员任敏琪认为,现在空气净化市场正处于萌芽阶段,专利之争在当前的空气净化市场是普遍现象,尤其是小公司盗用专利,难以得到较好监管,市场早已见怪不怪了。

而宋广生则认为,空气净化器行业经过20年左右的发展,如今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从技术而言,目前的技术也已经基本趋向一致,小米和格力此次提到的技术都不是十分关键的新技术。

据宋广生介绍,目前的空气净化器技术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高效过滤技术,一种是静电吸附技术。而用在空调里的空气净化技术主要是静电吸附。

“就像汽车发动机技术一样,这些技术并不是专属于谁。因此这种纷争其实并不能严格说是谁抄袭了谁的技术。”

对于小米抄袭巴幕达一事,宋广生猜测,可能是合作不成而导致的结果。他介绍,由于技术并不封闭,因此有实力的企业靠自己的研发一般都可以达到水准。“企业之间的合作,可能会受制于人,也相对复杂一些,相比之下,自行研发会轻松许多。”


专利漏洞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混乱的专利之争?

“随着人们专利意识的加强,如手机行业,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等都会申请专利,一个手机产品里可能会有几万个专利,专利就越来越多,所以这种情况下,侵犯别人专利权的可能性及概率就加大了。”北京市律协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谢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则把近年来专利申请急速增长称为“专利大跃进”:“垃圾专利多了以后,正当的创新可能会被遏制。”。

他进一步解释称,垃圾专利的存在,可能从一方面增加了申请专利的难度,这也就从某种意义上加大了侵权事件的发生几率。但从专利保护的另一个层面来看,或许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任敏琪认为,专利抄袭现象的确是国内制造业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其一,国家监管漏洞较多,如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强,违法成本较低等;其二,之前企业的维权意识淡薄,近两年才出现了较多企业通过上诉进行维权;其三,专利抄袭已经成为业内的通病,抄袭可谓业内的潜规则,一些情况下,并非单纯的一家企业抄袭了另一家企业专利,而是存在互抄现象。

对此,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刘曦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导致这一现象的另一原因是对专利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司法惩罚力度不够,效率较低,常常是赢了官司,赔偿很少,更有可能失去市场机会。

“申请专利就要公开,但公开后保护不力,还不如不申请。如今技术更新的速度很快,企业或许会认为‘不如先抢占市场再说’。”刘曦雨表示。

除此之外,权利人对于侵权案件的取证也是一大难题。“民事诉讼制度的证据规则,客观导致权利人的取证很难”。谢冠斌表示。“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很难计算,而侵权人的所得,由于侵权人财务账册可能不全,导致计算也非常困难。因此,很多专利侵权案件是在法定赔偿范围内由法院酌定来确定赔偿标准的,往往不高。”谢冠斌继续表示。

司法手段主要是要求侵权赔偿,这需要举证证明受到的损失金额或者侵权方所获得的利润,再或者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1到3倍确定,这一块举证难度较大,如果不能证明,法院只在100万限额以下酌情确定赔偿额。

“法律保护力度不够,侵权后所付出的代价也比较小,所以部分侵权人的心态就是侵权之后等着权利人去告你,如果诉讼完之后结果是不痛不痒的赔偿标准,客观上就纵容了侵权行为的发生。”谢冠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