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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AI换脸诈骗,要“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来源:新华社 浏览:77次 时间:2023-06-14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防AI换脸诈骗,要“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老话说“眼见为实”,如今眼见也不一定为实。近期,多地就发生AI换脸诈骗。面对一个面容、声音与熟人几乎一致的“假面孔”,诈骗陷阱将变得更加难以察觉。
AI换脸诈骗,说到底,是隐私信息泄露与诈骗陷阱的结合。因此,不仅要对AI换脸诈骗时刻警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更要超越“事前授权”“事后追责”的传统做法,堵上数据漏洞、防微杜渐。
要用法治手段维护好个人隐私。近年来,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出台,个人隐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方面,要通过法律确立原则、厘清边界、消除争议,规范平台合法收集、分析个人信息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筑牢AI技术的开源保障体系,明确主体、压实责任,防止AI等新技术被不法滥用。作为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公民也有义务提升反诈防骗技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一旦发现隐私泄露或遭遇侵权,要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科技手段违法犯罪,我们也要善用科技手段治理违法。平台是个人信息的“守门人”,应该大力利用新技术,切实提高管网治网水平,加强对AI技术发布内容的甄别,使其遵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在进行个人信息深度加工时,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换句话说,AI软件必须经过“主人”授权才能生成人脸人声。
要加强个人信息全链条、全流程保障。AI换脸诈骗,要用“真面孔”数据进行合成,如果保护好这些隐私数据,不法之徒拿什么来合成?都知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部分原因,是大众被各类应用程序“裹挟”,不经意间对个人信息“放权”——点击未知链接、扫描不明来源二维码……都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只有紧盯信息采集、储存、共享、披露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才能保障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互渗透,要想在虚拟世界愉快地“奔跑”,就要首先解决现实世界隐私“裸奔”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