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非私营企业)操作指南.doc |
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非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doc |
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即时(其它自行)公示信息操作指南.doc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分公司)即时(其它自行)公示信息操作指南.doc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邮政编码:100080
一、 查询功能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