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上班的第一天,我还有点节后综合征,从天天吃喝睡到自然醒的状态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有点不适应,希望大家都能尽快工作状态。早上有一名男子来到我的办公室,咨询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我当时感觉比较奇怪,因为来咨询离婚问题的大部分是女性,男性一般咨询如何保住婚姻,而今天这位却咨询如何快速离婚,看来有难言之隐啊。我给他倒了一杯热水,放松下来的男子,慢慢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该男子今年48岁,在家里排行老大,家住农村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早年家里比较贫穷,为了能够让弟弟和妹妹有钱上学,就到外地打工赚钱养家,因为他比较老实加上家里没钱出聘礼,婚姻就被耽搁了。男子本不想结婚自己一个人过也挺好,无奈弟弟和妹妹感觉愧对了哥哥,天天找人给哥哥介绍对象,经人介绍认识了镇上的一个30多岁的姑娘,相互也没有经过深入了解就结婚了。婚后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男子想早点要个孩子,但是女子始终不同意同床,这让男子很纳闷也很无奈,女子说自己年龄还小,不着急要孩子,要考验考验男子是不是真的对她好。男子侧面打听到该女子三年之内离了四次婚,每次都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被别人的给休了,聘礼也不返还给男方。男子害怕碰上了女骗子,所以来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
结合本案我谈一下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夫妻之间有同房的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该女子应该履行义务,这种义务是没有办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这只是义务而不是必须做的,换句话说如果女子不同意,男子强行同房的话可以构成强奸罪。其次关于本案的聘礼,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结婚的话男子给女方的聘礼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结婚后但是还没有实质生活在一起,离婚后的聘礼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婚后实质生活在一起,聘礼就没法要回了。最后,女子通过婚姻骗取钱财的案件经常发生,所以未婚男青年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一定要深入交往一段时间,相互之间了解的比较透彻以后再结婚,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婚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