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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通:一个孩子到底该值多少钱?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653次 时间:2014-01-04

人类是如此忘本的生物,以至于我们如今在微博上肆意调侃“捡肥皂”时,早就把40多年前,美国防暴警察用警棍伺候同性恋的场景忘在脑后。同样,前两天,当媒体曝光了深圳工厂雇佣童工的场景时,各路微博英豪愤而喷之——“祖国的花朵怎能就这样被摧残?!”

然而,谁知道如今被视为纯洁而神圣的儿童,就在不太久远前还是可以计算成本的劳动力。对于漫长的人类史来说,将儿童等同于“你的心在身体外面行走”的那个幼小生命,其实只是最近一个世纪的新鲜事。

在14—15世纪的欧洲,儿童一词与下列这些词同义:男仆、侍从、服务生、儿子、女婿等。儿童一直都是和成年人混在一起的,往往很早就离开双亲去当学徒——童工几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多数孩子要长到十来岁才会得到家庭的接纳,学徒童工死了家里也不会过问。在法国的一些地方,如果孩子死的“太早”,很可能就直接埋在后院里,正如人们今天埋葬猫和狗一样。死亡之后,即便是富人家庭的孩子也会被当作是乞丐一样来对待,他们的尸体“被缝进粗麻布做的裹尸袋中,扔进巨大的公共墓穴”。

那时没有一幅儿童肖像画,孩子也没有与成人相区别的特殊童装或饰品,也不会给他们过生日,儿童游戏和成人没多少差别,甚至童话,也包含着在现代人看来少儿不宜的性暗示和血腥情节(参见1697年版《睡美人》、《小红帽》等)。英国曾经吊死过三岁的孩子,不像现在一定年龄以下的未成年罪犯都减刑甚至免刑。

在古代中国,儿童同样没有地位,国人对儿童的最高评价是“少年老成”。《世说新语》中写的小孩子,凡是成功的、优秀的小孩子,说话办事无不像成年人一样,默认具有成年人的思维和成熟度的孩子才是值得一写的。所谓“童心”在过去也是贬义词,在汉代作品中提到“童心”指的是人“无成人之智,有儿童之心”。

那么,孩子们到什么时候才被当成“心头肉”的呢?有人说是18世纪,因为当时大思想家卢梭先生呼吁人们应当尊重儿童期,他否定了儿童期仅仅是为将来的成人生活做准备这一观念,指出儿童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blablabla……

错了。

儿童被当成生命,和思想启蒙关系不大,而是因为医学进步——18世纪,居高不下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低头,孩子夭折不可避免的观念渐渐消失,儿童被视为有异于成人的特殊群体,需要得到特殊照料。 

中世纪婴儿死亡率非常高,婴儿活到一周岁就是成功,在一岁到两岁的婴儿当中最多只有1/3能够活下来。这是什么概念?现在全球婴儿死亡率最高的、充斥霍乱和战乱、缺少饮用水和医院的安哥拉,其婴儿死亡率也不过18%。没错,婴儿死亡率奇高的事实,在客观上造成父母因“孩子死亡不可避免”而对子女无法倾注更多心力和感情。比如在15世纪时,由于分娩太过凶险,女性一旦发现怀孕就要写下遗嘱,如果这次分娩没死,就接着怀(孩子死的快,必须不停的生)。因此,孩子只要少捣乱,多帮家里做些事,就是万幸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胎教”、“亲子互动”。

18世纪时,医生们终于发现通过仔细洗手,可以有效减少产褥热的发病率。以接生方法为代表的医学进步,一举延长了人类的预期寿命——据1835年公布的一项估计材料,伦敦的婴儿死亡率在1750年—1830年间减少了一半。

蒙田在16世纪时曾这么说:“我的两个孩子在襁褓中死去,使我悲痛,但没有悲痛欲绝。”而19世纪的雨果却说:“当孩子出世时,合家鼓掌欢呼,他温柔的目光闪闪发亮。”儿童,终于拥有了自身的存在意义。

不过别高兴,孩子不过是刚刚活下来,离受宠还早着呢。1769年,瓦特老师改造了蒸汽机,随后工业时代到来,一切劳动力的价值都有了兑换成为价格的可能,原本在经济上无用的孩子们,也突然变得有用起来,19世纪每个八个孩子中就有一个被雇佣,这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19世纪末,工厂老板敞开大门欢迎“敏捷的小手指”来操纵“巨大的节省人力的机械”。1870-1900年间,美国新增了100万童工。正如今天在中国的“富士康”流水线上发生的一切。

当时,孩子往往是家庭的第二工资提供者。1896年,一个7岁的女孩意外死亡,孩子的父亲表示需要孩子赚钱补贴家用。法官根据从她死亡开始到她成年期间,她所能提供的劳务所得减去她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最终得出的赔偿金是1000美元。没错,孩子是有价格的。

然而,为何在之后不到30年的时间里,美国的儿童权利瞬间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否真如媒体所说:某摄影师走遍美国拍摄下一组美国童工在极其糟糕的环境下为工厂、牧场工作的图片。这组令人震惊的图片使美国蒙羞,由此改变了美国童工保护法blablabla……

错了。

任何想用道德挑战社会结构的举动都堪称愚蠢。美国童工的迅速消失,不是因为大家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政府立法,而是因为那符合经济规律——童工发生率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有极强相关性。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千美元时,童工现象就会自然消失。美国1938年才禁止使用童工,只因当时其人均收入水平已经超过5千美元,家长不必再靠孩子打工也能吃饱,而不是道德诉求之功。

因此,在美国,几乎可以说孩子“不值钱”了,因为他们的确是无价之宝。1961年,美国法庭作出了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拒绝扣除养育一个7岁孩子的成本,也不把孩子可能提供的劳动所得作为指标,因为“这种冷血的扣除,会把一项不可弥补的损失变成‘货币的得失’”。

反过来说,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不到5千美元,出现童工就再正常不过。不论国家如何立法,媒体如何曝光,微博网友如何痛心疾首(当然,除非有人把这些孩子的生活费全负担了),孩子们还是要出来打工的。

比如在埃塞俄比亚,10—14岁的儿童中工作的有42.3%,人均年收入约在110美元左右,突然禁止童工会对很多家庭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即便是较富有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一下子取消童工也不是个好主意;在印度的实地研究人员报告说,一些地区是如此贫穷以至于最佳政策是允许儿童在上学的同时也做一些工作,做些工作、挣些钱是儿童上的起学的唯一途径;近年来在秘鲁的研究也趋于证实这一观点。

如果政府和社会强行禁止童工,则后果并不太妙。孩子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挨饿,要么到地下工厂去做更可怕的工作。在孟加拉国,大约有3—5万名儿童在生产出口产品的纺织厂工作(主要是女孩)。1993-1994年,美国零售商要求禁止童工生产。为了保住订单,这些儿童被赶出工厂,由于贫困依旧,这些儿童的大多数被迫转向卖淫和焊接之类的高危行业。如同被开除的职员,他们的生存处境瞬间变得十分危险。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说,他将会继续购买包含非洲童工劳动的产品,因为他的不购买行为可能使得一个非洲童工死去,而他的购买则可能使得这个童工得以活在人间与地狱的边缘。

那么,被媒体曝光的,那些在深圳打工的彝族孩子,值多少钱?

你可以说值2000元,因为这是他们的月工资,相当于他们父母一年的收入。也可以说值一顿米饭和肉,因为被记者曝光后,他们只能回家继续吃玉米和土豆——

一开始,良心人士驱赶在工厂工作的童工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跑到了小饭馆打工;当他们开始驱赶在小饭馆工作的童工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又跑到了黑煤矿打工;当他们开始驱赶在黑煤矿工作的童工时,已经没人为我说话了;可是,当我被赶回家挨饿,流落街头乞讨时,他们又说要“打拐”,禁止儿童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