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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驾考预约报名wsjk.km122.yninfo.com/debms/login.jsp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5763次 时间:2015-06-06
昆明驾考预约报名系统http://wsjk.km122.yninfo.com/debms/login.jsp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互联网考试 自助预约须知


一、本系统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提供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互联网考试自助预约功能。
二、申请条件
(一)预约科目二: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并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合格。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预约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并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合格。
2.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申请人互联网考试自助预约流程:
登录→填写身份证明信息、准考证编号及培训记录表审核时间→输入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号码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身份验证→选择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完成预约→下载打印《考试预约通知书》→考试当日持有效身份证明、《考试预约通知书》、缴纳考试费凭证参加考试。
说明:
(一)身份证明信息:为申请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的身份证明信息。
(二)准考号编号: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考试技能证》编号,申请人可向所在驾驶培训机构索取。
(三)培训记录表审核时间:为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培训记录表》中,各科目(阶段)审核合格时间,申请人可向所在驾驶培训机构索取。
四、申请人应确保填写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完成网上考试自助预约业务的,申请人需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及后果。
五、取消考试自助预约
(一)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申请人需补交考试费后方可申请下次考试预约。
(二)申请取消预约业务的,需由申请人持《考试预约通知书》,至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及所属驾驶证业务便民点申请取消预约业务。
(三)申请人有义务将取消考试预约情况告知所在驾驶培训机构,如申请人未履行此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驾驶人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二)申请人选择预约考试时间应至少大于预约当日2个工作日(含)(如:2014年4月1日可预约4月3日以后(含)的考试)。
(三)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考试预约通知书》及缴费凭证参加考试。
(四)申请人完成互联网考试自助预约后有义务告知所在驾培机构(驾校)约考情况。如申请人未履行此义务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为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六)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七)科目一、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预约业务仍需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及所属驾驶证业务便民点现场办理,申请人也可委托驾驶培训机构代为办理。市车辆管理所预约考试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