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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考成绩查询zsks.hhyedu.com.cn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5812次 时间:2015-07-04
2015衡阳中考成绩查询zsks.hhyedu.com.cn湖南衡阳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已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7月4日登陆衡阳教育局网站查询成绩,小编在此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15年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一、关于中考报名
1.考生中考如何报名?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的考生如何报名参加衡阳市中考?
(1)衡阳市区域内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2)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在5月6日-15日期间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含考生身份证号码。
   二、关于中考志愿填报
2.考生是否必须填报中考志愿?
全市每一位中考考生都必须真实填报自己的中考志愿,否则不抛档,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3.今年我市中考志愿结构是如何设置的?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高一批)、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普高二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三批)、国家示范性职高(职高一批)、区域内中职(职高二批)、县域外普通中职(职高三批)等六批次。
4.今年我市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怎样填报?
(1)今年我市普高第一轮志愿及职业高中志愿填报统一在6月20日上午8:15—8:25英语科考试前进行。
(2)志愿填报方式:市城区考生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在考场集中填报。
5.第一轮中考志愿没有被录取,是否可以填报补录志愿?志愿如何填报?
第一轮中考志愿未被录取,可以填报第二轮补录志愿。第二轮普高征集志愿在7月29日至7月31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现场填报。
6.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1)志愿卡填涂要求:志愿卡填涂要求:普高一批填涂1所,普高二批填涂1所,普高三批填涂2所(含民办高中)。职高一批填涂1所、职高二批填涂1所、职高三批可填涂2所,每一批次均设“服从分配”一栏。
(2)普高一批为市一中、市八中、衡铁一中三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高二批为市一中、市八中、市铁一中的“试点班”;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和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实验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的“宏志班”;市五中的“珍珠班”;市二中的“体育生”和“恩萌班”;市七中的“日语班”和“励志班”。普高三批为市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市五中、市六中、市七中、衡钢中学、市二十六中、市十九中、市船山英文学校等9所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与家长充分酝酿,填报时真实表达自己意愿,不要违背自己的意愿而完全听从他人的意见或委托他人代填。
(4)志愿填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7.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六统一”的原则(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划定招生区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按5:5比例合理分流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原则。
8.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体育考试50分,艺术6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的成绩;以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
9.考生是否可以跨区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或以“寄读”、“借读”名义学籍外挂?
(1)考生未经批准,不可以跨区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所辖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未经批准,严禁学校以“寄读”、“借读”名义学籍外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2)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的学校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各50名;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招收“实验班”各100名;市田家炳中学招收“宏志班”50名;市五中招收“珍珠班”50名;市二中招收“恩萌”班50名;市七中招收“励志班”40名(招生对象均为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家庭考生)。市一中、市八中和市二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分别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市七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日语类特长生。
(3)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就读的考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第十条的规定:“中小学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不予以注册”,市教育局中招办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10.中考成绩何时公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取?
中考成绩于7月4日公布。县市区考生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市城区考生成绩直接发到毕业学校。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看自己的中考成绩,也可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查阅中考成绩。
11.个别考生如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异议,应如何复查?
个别考生如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异议,允许考生申请查卷。各县市区和城区考生分别向所在县市区和城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和城区学校统一收集,在7月8日—7月11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查卷。
12.我市今年普高专业特长生的录取有何规定?
经市教育局批准,今年市一中、市八中、市铁一中、市二中在专业生的招生计划内(市一中、市八中、市铁一中总招生计划的5%,市二中总招生计划的30%)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分别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市七中在总招生计划的60%招收日语类特长生。专业特长考核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市中招办派人参与监督,考核成绩在校内公示三天,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正式录取时,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专业特长考核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分数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13.高中学校录取按什么程序操作?
全市高中学校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分批次同步录取,依次为普高一批、普高二批、普高三批、职高一批、职高二批、职高三批。坚持先教育局审批、后学校录取的原则。各县市在完成本县市普职高录取后,应及时将剩余的生源数据移交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市直职业学校的录取手续。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14.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降5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4)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15.享有优惠政策的考生如何申请优惠加分?
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在6月3日-7日,应将《优惠加分申请表》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1)至(5)项内容,第(5)优惠项目还需递交《独生子和双女家庭优惠加分审核表》到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6.考生如果错过了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环节的时间节点怎么办?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错过报名、考试等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关于如何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17.初中毕业生可以凭初中毕业证报读我市的35所职业院校,可以报读三年制中专,也可以报读五年制大专。由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职成教育学会编印了《2013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指南》,系统介绍了我市的30多所职业院校的办学情况,专业开设,就业情况和联系方式,该书免费发放到初中毕业生手中,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初中毕业生可以根据《2015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指南》一书填报网络志愿和在英语考试前涂填纸质志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统一录取,并通过填报学校与学生联系。学生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由招生学校到教育局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8.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19、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从2015年春季开始,中职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