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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跟着央行走 投资网贷P2P把握住钱流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360次 时间:2015-07-27

  近来股市震荡得厉害,不过如果有哪位投资者牢牢地把握住“听国家话听党走”的真谛,在5月份左右证监会查配资的时候放弃杠杆或干脆抛掉,在7月8日响应国家号召时大胆救市,那现在可就真的是笑不动了。其实,不管是80年代买国库券、还是90年代买股票认购证、还是2000年初买房子,只要就听从了国家的号召,没有哪一次不是赚得盆满钵满的。巴菲特有一句股市投资真言:“众人恐惧时我贪婪,众人贪婪时我恐惧”,但是只要有了国家这个指数明灯,又何必再恐惧和犹豫呢?

  这不,对于想进行互联网理财的投资者来说,上周末,央行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只要投资者按图索骥,就可以找到那些最为正规的互联网理财渠道,既可以享受互联网金融的高息,又可以防止落入互联网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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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P2P 把握住钱流

  央行指出,P2P网贷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由此可见,投资者可以从“钱的流向”入手,来判断一家P2P是否合规。首先可以看看准备投资的钱充值充到了哪里,如果不是投资者自己开立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而是进入了P2P公司的账户,那就意味着P2P可以任意挪用你的钱;第二是看投资者借出去的资金去往哪里,如果是参加了“理财计划”,那么多半不知道自己的钱究竟是借给了谁,不仅涉嫌“非法集资”,还有可能是P2P自融;最后看担保是P2P自身提供的还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如果是P2P自己出钱提供担保,意味着它已经越过了“只能做信息中介”的红线。上述三类平台,投资者还是少碰为妙。

  玩众筹 主要看信息

  央行对股权众筹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

  玩过股票的投资者都知道,如果你连一支股票做什么行业、每股收益多少、当前市盈率多少倍都不清楚就呒头呒脑地买入的话,多半就会得“吃药”。同理,如果众筹平台不能够把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等做详细的披露,会有多少人仅凭着“情怀”、“创意”就愿意成为它的股东呢?毕竟世界上只有一个小米,也只有一个老罗,甚至连他们也都不是投资者的菜。

  买基金 先要算好账

  央行规定互联网基金销售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

  投资者都知道,网上买基金和保险相对来说比较优惠。买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率会相对比较低,有的甚至可以低至1折;但是网上买基金和网下买基金一样,还是要先算好账,了解所买基金的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不要等到最终结账时,发现收益完全不是想象的那么回事。如果基金公司在这方面含糊应对,投资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和它们再见。

  买保险 安全性第一

  央行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时,应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同线下买保险一样,不要听业务员说得花好桃好,不仅要看产品本身,还要看这家公司的互联网技术水平,如果用户体验不好、买完之后就会骚扰电话一堆的话,那还是敬而远之是上策。

  买信托 不好高骛远

  央行对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也做出了规范,要求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投资者都知道,买信托产品的门槛很高,最高达300万元。而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信托的门槛已经下降至10万元,甚至有10元买信托的产品,看上去很美是不是?但是能够拿出300万元以上资产投资信托的人,和拿10万元投资的人,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是不样的,尤其是现在信托也不能刚性兑付了,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样低门槛的信托产品非但不能保证收益,反而风险更大,所以对于互联网信托之类的,在买之前还是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不要好高骛远,更何况,现在有些正规的P2P的收益水平,也可达到了10%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