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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收益或进一步下降 是好是坏呢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270次 时间:2015-07-31

  继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率先落地。记者昨日获悉,针对P2P网贷行业的监管细则也将呼之欲出。业内多位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针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草案已基本制定完成,有望于年底前公布。

  细则草案将择机出台

  昨日,有全程参与细则草案制定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银监会的细则草案已制定完成,有望在年底前择机出台。其指导思想会延续央行《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P2P行业的信息中介性质,不能提供增信服务。”例如,细则草案将界定并区分信息中介、资金中介、信用中介的不同性质,明确资金中介、信用中介领域是P2P平台不得从事的。同时,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消费者保护等热点问题上,细则草案也将重点作出安排。

  P2P业内资深人士、你我贷联合创始人刘瑶向记者表示,虽然目前P2P平台数量众多,业务模式各异,监管细则的制定仍面临较大的挑战,但你我贷方面依旧希望细则能够尽快落地,规范市场,有效的帮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网贷收益或进一步下降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明确了P2P由银监会监管,投融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贷款利率将不受法律保护。

  据央行网站《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显示,一年以内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85%,也就意味着网贷综合收益率在20%以上的收益都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据网贷之家6月月报数据统计,全国综合收益率在20%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近25%。

  对此,盈灿咨询行业研究员陈晓俊向记者表示,虽然高息平台仍然存在,但是随着高息平台的风险爆发,投资人开始变得理性,开始投向安全性相对较高的低息平台,加上低息实力背景平台的加入,P2P网贷收益率逐渐呈现下行趋势,指导意见出台,将进一步加快这一过程。

  第三方资金托管存变数

  在资金托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此外,《指导意见》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对此,国诚金融CEO王建章表示,意见之所以明确要求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是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实现客户资金和从业机构自身资金的隔离,防止从业机构擅自动用用户资金甚至携款跑路。”(p2p理财论坛

  过去银行在开展资金托管业务方面十分谨慎,所以大部分P2P托管都在第三方支付机构。  王建章分析,《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存管机构。“这肯定会增加平台的运作成本,但是同样也会降低投资人的风险。”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只是要求将网贷平台的资金放在银行存管,而不是托管。盈灿咨询行业研究员刘欢认为,《指导意见》已为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开了一个口子,下一步进行资金托管只是时间问题。

  “目前在用户资金托管上,汇付天下市场份额最大,易宝支付、汇潮支付、双乾支付、国付宝、宝付、联动优势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也都开发了相应的P2P资金托管系统来对接这项业务。”刘欢说,总体来说,互金指导意见还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没有具体到P2P网贷监管的细则,第三方支付机构继续参与P2P网贷资金管理存在一定可能性。

  监管下仍预留创新空间

  《指导意见》虽“贵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本法”,但内容中却不乏大量的鼓励、支持和创新等字眼,无疑释放出“规范化监管之下,仍将为企业预留大量创新空间”的意味。  “例如,《指导意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这样的方向指引,无疑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出了更大的余地和空间。而现阶段的P2P企业,只要能加强风险管控方面能力,优化自身的经营流程,也一定能抓住这一规范化模式创新的大好机会。”刘瑶说。  刘瑶向记者进一步展望,监管细则的出台势必鼓励更多的P2P企业规范化运作,对众多业内公司的融资上市起到加速作用。而考虑到目前许多P2P企业因为前期监管政策的空白,造成其上市计划迟迟无法启动的窘境,有望在年底前出台的监管细则无疑对整个P2P行业吸引更多资本,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