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银行是由南昌市地方财政发起设立,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8年8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2亿元,南昌市财政局为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