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职能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