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官方网站
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官方网站www.mets.org.cn METS考试为标准参照性考试,为测试我国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外语水平提供了依据,该项目已列入全国引智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目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7]23号文件精神,METS考试作为医护专业英语的考核标准,旨在促进就业,考查考生的医护专业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为医护人员提供专业英语能力的证明,为用人单位录用和考核员工提供参考依据。 METS考试宗旨 普遍提高我国医学英语教学的总体水平,从基础教育入手,促进医学教学改革;普遍提升卫生技术人员的综合执业水平,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医疗机构的执业要求。 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对全国护理教育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制定护理英语专业的统一标准,推动各地护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国内护理专业教学的改革,加快我国护理人才国际化建设的进程。 在卫生、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整合教学资源、外国专家资源、学习国外护理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与国内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相结合,为国家培养更多国际化优秀护理人才。
- 2013-11-02 - 收藏北京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北京高考网上报名系统gkwsbm.bjeea.cn 1、2013年10月11日08:00至14日20:00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2、2013年10月12日至16日随迁子女考生须将其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3、2013年11月17日08:00至20日20:00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按区县招办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 2013-11-02 - 收藏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百村万户”扶... 下载专区 更多>> ·年度考核表 ·办理... www.jszjf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2013-10-18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2013-10-18... www.gzhf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www.cdr.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请示》(监测与评价人〔2011〕2号)收悉。经局党组同意,现对你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情况批复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二)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技术工作。 (三)承担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 (四)承担发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示信息的技术工作。 (五)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置以下7个内设机构。
- 2013-11-01 - 收藏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公告(2011年第一号)省城16家火锅店餐饮安全隐患突出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公告(第四号)禁售含西布曲明的八种保健食品 取缔七... www.tyf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局圆满完成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 10-14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加强十艺节餐饮安全监督 10-14 淄博市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0-12... www.zbf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 www.dq.hlj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首页 〖政策法规〗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国家局局令 规范性文件 其他法律法规 〖办事指南〗 行政服务中心 药品安全监督科 药品市场监督科... www.aqfda.gov.cn
- 2013-11-01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