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时30分,黄某果然回到酒店,还牵着一妙龄女子。“黄某刚进入客房,我们就破门而入,将他当场抓获。”许警官说,在控制好黄某后,民警注意到他身边的这名年轻女子。在民警盘查时,这名女子倒也大方,说自己名叫罗某秀,今年16岁,四川人。她自称是黄某的女朋友,两人就住这里。
这名女子的身份,让民警大感诧异——她正是这起强奸案的受害者,也是嫌疑人黄某的堂小姨子。
原来,今年4月,罗某秀曾到晋江永和派出所报案,称被堂姐夫黄某强奸。永和派出所立案后,将黄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民警深入调查,罗某秀说,4月的一天晚上,黄某确实在永和镇玉湖村的租住处,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据罗某称刚开始她是在进行反抗,但堂姐夫并没有对她那么粗鲁莽,而是用很娴熟的技巧让她很舒服,那一晚她们做了五次,后来他还带她到经常去宾馆开房。直到被家人发现后,家人才到永和派出所报案。
黄某归案后,罗某秀一再向民警表示,她已“不告黄某了”。但黄某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晋江警方刑拘。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5岁女孩离家出走 被强暴并拐卖给智障当老婆15岁的贵州女孩因与家人赌气,突然离家出走,不想却惨遭歹徒强暴,随后又被拐卖到安徽,9月24日,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连夜出击,及时解救了这名女孩,并将涉嫌拐卖人口的贵州籍嫌犯抓获归案。
9月23日夜里,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汊涧镇汊北村时,一位热心的村民反映,刚刚听说有个外地人,领着一个女孩,打算卖给漂牌村的一个“呆子”做老婆。得知消息后,该所立即派办案民警赶到汊涧镇漂牌村,经过连夜摸排,终于在一位村民的家中发现了那名女孩,并将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控制,带到了汊涧派出所。
被带到派出所以后,女子已经吓得一言不发,民警耐心开导了三个小时后,女孩终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随后,向民警哭诉了她的遭遇。原来,这个女孩名叫小琼,家住贵州省普定县农村,今年15岁,上到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一个月前,因为一件小事情,小琼跟父母吵了一架后,便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来到了安顺并认识了28岁的贵州籍男子钱某,钱某要将小琼带走,小琼不肯,谁知钱某竟打了小琼并强行将她带到了出租屋内,不顾小琼的苦苦哀求和拼死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在随后的十几天里,钱某一直将小琼锁在出租屋内。后来,又以帮助小琼找工作为名,将其带到了宜兴、南京等地,之后,又将她带到了天长市汊涧镇漂牌村的一个农户家里,准备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该农户家25岁的智障男子做老婆。因为小琼没有身份证,该农户担心被骗,便没有立刻成交。幸运的是,民警当晚便得到了消息并连夜调查,及时将小琼解救出来,并将涉嫌拐卖女孩的钱某抓获归案。
昨天,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钱某被临时羁押在天长市看守所,贵州警方正在赶往安徽的路上。女孩小琼也被安置在汊涧派出所内,有一位阿姨专门负责陪护和照顾她,等待贵州警方和家人的到来。
随州少女见网友遭强奸 男子被判三年零两个月
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通讯员徐冲仕强周宇)微信“摇一摇”结识了未满16岁少女,随州男子酒后将其强奸。近日,法院判处男子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蒋某不但丢了工作,还因此家庭破裂、声名狼藉。
蒋某系随州一大型企业员工,不仅收入丰厚,较早成为有房有车一族,且已结婚生子,案发前家庭美满。然而,安逸的生活不仅没让他知足,反而让他感到厌倦。为寻求精神刺激,蒋某开始沉溺虚拟空间,偶然一次使用微信“摇一摇”功能后,蒋某认识了不满16岁的女子唐某。
常在微信上聊天,蒋某和唐某的关系逐渐变得暧昧。2013年4月,二人初次见面,蒋某见唐某模样漂亮,心生邪念,但并未敢做出出格举动。之后,蒋某又用微信联系唐某,要求见面,都被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同年8月的一天晚上,唐某在蒋某的纠缠下,同意见面。当晚,唐某来到约定地点坐进了蒋某的轿车,蒋某突然锁闭车门加速行驶,将唐某带至一偏僻路段,借着酒劲将其强奸。
案发后,唐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蒋某随后被抓。近日,蒋某被判处三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