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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14日北京市禁飞“低慢小”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100次 时间:2023-02-24
来源标题:3月1日至14日禁飞“低慢小”
为维护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告,规定自3月1日零时起至3月14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通告表示,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